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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狗咬狗致重伤 主人斗气上法庭

原标题:宿豫:狗咬狗致重伤 主人斗气上法庭

家有宠物,也并非全是乐趣,有时也会带来烦恼,甚至是纠纷。这不,宿豫区就有两户人家因为宠物狗闹上了法庭,而且这案件还一直没有定论。

6月18日下午三点,宿豫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在调解一场纠纷,可是由于双方当事人各执已见,调解并不成功。这事还要从四月十九号说起,当天下午五点左右,原告丁女士骑着电动车载着自家的宠物犬比熊由东向西行驶,被告人蔡女士牵着自家的宠物犬金毛从宿豫区井冈山路由南向北行走,双方在等红绿灯时,意外发生了。

原告丁女士说道:“金毛直接从马路那边穿过来。穿过来的同时直接把俺家的狗咬在了嘴里甩。甩了几下,然后我从它嘴里夺下来了。夺下来的时候,他们家的狗就把我的手给咬了。”

狗咬狗变成了狗咬人,被告人蔡女士当即表示,愿意承担比熊犬和丁女士的相关治疗费用。随后,丁女士就将被咬伤的比熊犬带到了宠物医院进行治疗,经诊断比熊犬共有五处伤口,肋骨被咬断,经过治疗也没有完全恢复。

被告人蔡女士根据发票支付了比熊犬医疗费用以及原告丁女士照看过程中产生的行车费用共计1620元。但一张宠物美容的票据,和一些没有票据的费用共计1400多块钱使得双方矛盾升级。

被告蔡女士说道:“她是哪一天给带到宠物医院去洗澡的我不知道,总之她现在没有票据,我是不可能承认的。”

原告丁女士说道:“当时脑子有点乱,有些证明可能没有叫医生开。因为那个宠物医院肯定是宠物美容,宠物洗澡。她就认为我们抱着狗去洗澡或者美容。她就不承认。”

双方协商不成,丁女士就把蔡女士告上了法庭。经过法院两次调解都没有调解成功,这才有了节目开头的一幕。

宿豫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助理审判员 王丽娜说道:“被告人要原告所主张的费用所有票的再加上诉讼费,愿意赔偿原告一千块钱,但原告这边可能就比较固执,一直不太同意,她要坚持按照她的诉讼请求来。”

调解失败后,法院决定择期宣判。

这金毛当时幸好是把丁女士家的狗咬伤成这样,要是咬了人,那后果真是不堪设想。所以这大型的宠物犬,还是不养为好。而且咱们宿迁文明20条中有一条就是遛狗要牵绳,如果蔡女士遛狗的时候拉好牵引绳,也许就能避免这场纠纷。再说了,双方就因为一千多块钱的赔偿费,反复斗气闹上法庭,真的值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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