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林业局获悉,今年以来,我市查处3起野生动物资源破坏案。赔偿义务人共缴纳生态环境及野生动物资源损害赔偿金1.442万元,用于修复非法狩猎造成的生态损害。
市林业局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实,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报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筛查情况的通知》要求,组织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系统排查案件线索。排查工作围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野生动物资源破坏、林地及林业资源破坏等重点方向展开,对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启动条件进行全面筛查,共筛查上报线索3条,各县区及相关科室对案件线索逐一调查核实。最终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3件,全部为野生动物资源破坏类型案件。
在案件赔偿磋商过程中,该局邀请检察、生态环境部门业务专家参与,分别从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分析、讲解,对损害赔偿的方式方法进行充分磋商,做到让赔偿义务人心服口服。目前已全部磋商结案,共缴纳修复非法狩猎造成的生态环境及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害赔偿金1.442万元。(记者 汝平 通讯员 王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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