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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3个集体和5名个人 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

昨天(11月20日),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会议在南京召开。会上,35个集体、55名个人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其中,苏州市3个集体被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5名个人被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本次苏州3个受到表彰的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为,张家港市塘市小学、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人民政府、苏州市姑苏区委统战部(民宗局)。

昆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昆山援疆工作组组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委副书记李铭,太仓市城厢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王业,苏州维玉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苏州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副会长拜合迪牙尔·拜地(维吾尔族),苏州高新区第一中学党委委员、副校长章洁,江苏惟新律师事务所律师周逸宵,获评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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