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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区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记者 陆彦平 通讯员 汤向奎

  

  记者近日获悉,为提高淮安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优化能源结构、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结合地方实际,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划定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在市区范围内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此次划定的禁燃区面积约121平方公里,占市区建成区面积的85%。禁燃区范围包括清河区西安路——里运河——清隆桥——深圳路——安澜路——古黄河——西安路形成的围合区域;清浦区西安路——枚皋路——长阳路——枚乘路——启秀路——枚皋路——淮海南路——京杭大运河——天津路——里运河——西安路形成的围合区域;淮阴区西安路——古黄河——新长铁路——淮河路——西安路形成的围合区域;淮安区海天路——京杭大运河——一品梅路——里运河——电大路——楚州大道——南巽路(东)——经九路——关天培路——经十路——华西路——铁云路——纬四路——海天路形成的围合区域;生态新城宁连路——翔宇大道——海天路——吴承恩大道形成的围合区域;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海南路——南苑路——天津路——京杭大运河——淮海南路形成的围合区域及翔宇大道——宁连路——汕头路——广州路——徐杨路——康马路——福州路——烟台路——深圳路——翔宇大道形成的围合区域。

  禁燃燃料种类包括:原(散)煤、煤矸石、粉煤、煤泥、燃料油(重油和渣油)、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树木、秸秆、锯末、稻壳、蔗渣等)。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扩建、改建燃用高污染燃料项目。

  对违反规定在禁燃区内燃用高污染燃料或新建、扩建、改建燃用高污染燃料项目的,由市环保、工商、质监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我市各县也将结合实际,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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