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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建部门开出罚单 崇大物业被罚3万

      淮海晚报近日连续报道了富春花园小区业委会违规选聘物业一事。此事目前又有新进展,记者昨日从清浦区住建局了解到,他们已于3日给崇大物业下发了处罚通知书,要求其在7日内整改,并处3万元罚款。

  据了解,这是清浦住建部门给物管企业开出的首张罚单。

                           

                  这是记者2日看到的小区里悬挂的“崇大物业向业主致敬”的横幅。

                           

            3日,清浦区住建局对超资质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崇大物业开出罚单进行处罚。

  清浦住建:

  违规做法一定要纠正

  清浦区住建局物管科主任徐茂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到富春花园小区了解情况,并在3日当面给崇大物业负责人送达了处罚通知书。记者从处罚通知书上看到:关于富春花园业委会部分成员于2013年7月30日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决定,我局已依法撤销。目前,你公司承接富春花园小区的行为属于超越资质承接物业管理业务。根据《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现责令你公司7日内改正,并处以3万元罚款。

  徐茂告诉记者,清浦区住建部门的态度是坚决的,错误的必须要纠正,如果小区业委会还继续这一错误的做法,他们将不予以业委会备案。鉴于这一选聘结果已经被住建部门撤销,崇大物业的进驻是违规的,业主也有权不向崇大物业交纳物业费。  

  清安街道:

  默认新物业进驻

  清安街道作为富春花园小区业委会的指导和监督者,在住建部门作出撤销选聘新物业的决定后,也曾给小区业委会发文,要求业委会成员加强学习法律法规,加强制度建设,加强交流和沟通。不过,有业主指出,清安街道的这个文基本也是“一纸空文”。

  对此,清安街道办负责辖区物管工作的张主任回应称,业委会的违规行为就是因为成员不懂相关法律法规,不团结造成的,所以要求他们加强学习,搞好团结。对于有业主要求关于更换业委会成员,这不是街道能够决定的,需要召开业主大会。“小区有很大一部分业主对于这件事并不关心,导致业主大会难以召开。我们一直在做相关的工作,督促物业搞好物业服务。”张主任说,新的物业公司虽然存在超资质接盘,但是小区不能没有物业,街道能够做的就是督促新进驻的物业公司搞好物业服务,维持好小区秩序,树立良好形象。

  “因为担心小区管理出现真空,就默认了小区业委会的错误做法,这其实是一种懒政。”一位知情人士向直言道。  

  业内人士:

  期待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对于富春花园业委会违规选聘物业一事,业内人士也有各自的看法。

  清河区北京路一小区物业负责人认为,物业超资质接盘,错在富春花园小区业委会。“选聘物业时,业委会应该没有对物业企业的资质做出明确说明,才造成物业公司超资质接盘的情况发生,“要处罚的应该是小区业委会。”

  清河区健康路一小区物业负责人则持不同看法,“如果这一事件没有一个明确的处理结果,恐怕会给物业行业带来不好的影响。”该物业人士说,相关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禁止超资质接盘。作为物业公司,应该知道这一规定。他担心这一做法会在行业内蔓延,形成恶性竞争,使越来越多的具有更高资质的物业公司丧失公平竞争的机会,从而打乱物业行业的市场秩序。

  社区记者 金鑫 高玉启 图片由金鑫 摄

      编者语:光靠罚款能顶事吗?罚款的结果往往是物业千方百计将负担转嫁至业主身上,问题解决不了,反而两败俱伤。相关公权力机构却在那里搂着钱哈哈笑,中秋节又多了一份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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