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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城乡社区今年底基本实现“去行政化、回归本位”

  中国江苏网2月4日讯 近日,市委办、市府办印发《关于推进落实减轻城乡社区负担提升为民服务效能的实施意见》,到2015年底,全市城乡社区将基本实现“去行政化、回归本位”的目标任务。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我市将大力减轻城乡社区负担,提升为民服务效能。明确社区职能定位,制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主要事项》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主要事项》两份清单,进一步明确社区居(村)委会权责范围;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凡有事项要进入社区的,市级需经市城乡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同意,县区须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社区。经批准进入社区的,不得要求设立专门场所、配备专门人员;清理社区组织机构、活动阵地和工作任务,取消在社区建立的领导小组、协调小组等组织机构;清理在社区建立的活动阵地,上级部门不得要求社区专门建立对应的活动阵地。除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要求社区承担的工作外,上级部门不得向社区下达与群众关系不密切的工作任务;规范社区挂牌,社区门口只悬挂党组织、社区居(村)委会两块组织机构牌子,以及社区名称标识;精简社区台账,以县区为单位建立精简的社区台账目录清单,除工作原始记录,履职履约协议等确需的纸质台账外,其他纸质台账一律取消,并实行台账电子化;压缩创建评比达标评比项目,除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明确提出要求开展的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批准保留的项目外,其他一律取消。规范社区盖章,严格规范社区印章使用管理,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属于社区职责范围、社区有能力程度并确需社区提供证明的,方可盖章证明;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建设面向全市城乡社区的综合服务管理信息平台,构建集行政管理、社会事务、便民服务、电子台账为一体的社区信息服务管理网络,2016年实现全覆盖。

  除此之外,通知中还提到要增强社区自治功能,整合社区服务力量,发挥“三社联动”作用,尤其提到要创新考核和评估机制,规定对社区工作绩效的考评,必须把城乡社区居民群众满意度作为主要评价标准,禁止把台账、奖牌、挂牌以及建立组织机构、活动阵地等事项列为社区的考核评价体系指标。对社区的各项考评,一律纳入和谐(平安、文明)社区建设考评中,由市、县区社区建设指导机构会同社区所在乡(镇、街道),年底一次实施。同时要求各地积极探索逐步引入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对社区开展居民满意度测评,以群众是否满意代替单纯来自政府部门的考核方式,2015年在20%以上的城乡社区进行试点,2016年达到50%,2017年底实现全覆盖。(周旭亮 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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