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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淮北市人民政府质量奖”奖励方案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4月7日下午,市长汪华东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十届“淮北市人民政府质量奖”奖励方案。

会上,市长汪华东强调,设立市人民政府质量奖,有利于激发企业质量创新活力,提升全市质量工作水平。他要求,要开展政策评估,优化调整奖励事项,围绕主导产业进行评选,切实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要加强宣传引导,组织企业前往获奖单位参观学习,提升产业质量竞争力。

据了解,根据《淮北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规定,市政府质量奖每两年评选1次,对新获得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本届市政府质量奖经过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申报、审核、评审、公示等程序,经市政府审议通过,决定授予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淮北供电公司、淮北合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淮北矿业(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科宝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第十届市政府质量奖”,授予淮北工科检测检验有限公司、安徽安冉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弘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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