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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育儿补贴实施方案》发布

本报讯(记者 程茜 实习生 王静雯) 11月4日,记者从芜湖市卫健委获悉,《芜湖市育儿补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自今年9月意见征求后,已于近日正式定稿发布。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享最少2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资格认定标准:夫妻双方均为本市户籍或一方为本市户籍,合法生育的子女首次在本市落户;必须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后生育,2024年1月1日以后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补贴标准:生育第二个子女,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补贴;生育第三个子女,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方案》对于多胞胎的政策享受,做了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生育的子女,第一次生育,孩子为多胞胎的,新生儿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补贴(多胞胎中四孩以上的,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下同);已有一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生儿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补贴;已有两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生儿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补贴。

以下情形均不计入子女数: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夫妻收、抱养的子女;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

申请有时限,符合条件的家庭应及时为子女办理入户登记,并于孩子出生两年内申报育儿补贴,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程序上,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含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人员,下同)向所在单位申请。其他人员向子女户口初次登记所在村(居)委会申请。

资金来源方面,夫妻双方均为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职工的,补贴由双方所在单位各承担一半;只有一方为以上单位职工的,补贴由其所在单位全额发放;夫妻离异或丧偶的,由子女跟随一方全额发放。夫妻双方均非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职工的,补贴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按比例分担。育儿补贴由子女户籍所在地的卫健行政部门负责发放,原则上应于审核确认后六个月内发放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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