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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中院“十条禁令”架起廉洁司法“高压线”

  原标题:市中院出台“十条禁令”架起廉洁司法“高压线”

  昨日(8月8日),笔者从连云港市中级法院获悉,市中级法院党组近日研究出台“十条禁令”,全面推进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和建设,架起约束法官行为,确保司法公正权威高效的“高压线”。

  据介绍,“十条禁令”包括:严禁有违反政治纪律的言行及发表有损司法公信的言论;严禁索取或非法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法办案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等财物;严禁接受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严禁违反规定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以及中介组织进行不正当交往,充当诉讼“掮客”;严禁违反规定插手、干预、过问非本人分管或承办的案件;严禁泄露合议庭、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情况及其他审判、执行工作秘密;严禁在审判、执行等工作中态度冷漠、作风蛮横;严禁违反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组织中兼职;严禁从事与法院工作人员身份不符的活动,或者涉足与法院工作人员身份不符的场所。(记者 史卫平 通讯员 张继龙 张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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