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

首页>地方频道>台州>要闻

法院柔性执法护航民营企业

郑 红

一份《借款合同》,由于经营遭遇困境,远在昆明的借债人无法按时还款,天台某商贸公司老板疲于追债告到法院。此时,法官会怎么做?天台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没有选择立即采取强制措施,而是选择另一种方式——“放水养鱼”,也就是给欠款的企业“一点时间”,让其继续经营,以求能保全其企业,还能促其还清债务。

天台至昆明,相隔两千里,追债之路困难重重,经由“柔性执法”的沟通桥梁得以重新畅通起来。面对当事人的茫然失措,法官不仅要以专业和理性承担公正司法的使命,更要以谦抑和善意,为当事人提供有温度的人文关怀,做有温度的法律执行者。

面对经营主体的“无心之失”,一封了之、一卖了之,看上去是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刚性,但是社会效果不一定尽如人意,往往损害了营商环境,也伤害了企业家努力创收还债的热情和信心。

此次,天台法院采用“放水养鱼式”的“柔性执法”,既缓解了被执行人的还债压力,保障其生产经营能力,帮助他们逆转困境、重获新生,也实实在在为债权人拿回借款,堪称两全其美。但实际执行中却并不容易,两千里外的企业生产难以实地监控到位,执行法官还要跨越千里进行实地摸排调研,做好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的良性沟通工作。

从中也能看出,法院的“柔性执法”并不是“柔”而不为、不管不顾,实则讲究“刚柔并济”。“刚”在推动形成并保护良性市场竞争秩序,“柔”在最大限度让遇困企业实现“软着陆”。就像天台法院通过“柔性执法”将这几家昆明的企业从濒死线上拉了回来,把企业和商贸公司之间的矛盾和对抗转化为信任和支持。这也对执法者的能力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执法者要在把握执法尺度和传递法治温度中找到最佳结合点,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到实处。

办理典型一案,促进解决一片。在这里,应当为天台法院点赞,也期待各地探索建立“柔性执法”实践操作机制。“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案例指导制度能够有效降低执法成本。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不断提升“柔性执法”指导案例的适用性,增强实践指导能力,需要重点关注优化指导案例生成和推动案例应用于“柔性执法”实践等环节。持续更新案例筛选标准和质量评判依据,将执法过程中容易混淆的标准问题、难以把握的尺度问题,通过“柔性执法”案例指导,科学明确标准,统一执法思路。

当司法在保证公平正义的基础上,进一步传递出温情与关怀,无疑能更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
926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