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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551人被纳入防贫“保障网”

■泰州市居民防贫综合保障主要包含人身健康险、家庭财产险、基金救助三项内容,通过保险理赔和基金救助双重保障,最大程度上解决保障对象因疾病、灾害、就学、危房改造或公共事件、意外事故等导致的家庭收入骤降、支出骤增等困难,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蒋文洁)今年,泰州市居民防贫综合保障成为我市2551人的“后盾”,部分参保人员已在医疗机构支付就医费用时直接享受到了保障政策,减轻了自费负担。

泰州市居民防贫综合保障主要包含人身健康险、家庭财产险、基金救助三项内容,通过保险理赔和基金救助双重保障,最大程度上解决保障对象因疾病、灾害、就学、危房改造或公共事件、意外事故等导致的家庭收入骤降、支出骤增等困难,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

去年,我市为2420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免费办理了泰州市居民防贫综合保障参保手续,其中,2326人次享受人身健康险给予的门诊慢性病医疗费补助、住院费用补助等共计22.61万元,还有多人将获住院生活补助、失能护理补助等;8人因风灾、暴雪等自然灾害导致房屋、门窗、家电等受损,获得家庭财产险赔付19万余元;54人次因就学等享受基金救助10.8万元。正在外地读大学本科一年级的小朱是受益者之一。他和患有重病的父亲相依为命,去年他凭自己的刻苦努力在高考中取得理想成绩,正在为开学费用发愁之际,获得泰州市居民防贫综合保障及时送来的2000元助学金。

市农业农村局扶贫开发科科长张燕介绍,今年,泰州市居民防贫综合保障对象共四类,包括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低收入人口(集中供养特困人员除外),城市低保家庭、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特困人员除外),动态监测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新增对象,原建档立卡脱贫户中未享受基本生活补贴的困境儿童。我市共有2551人被纳入保障范围,参保费用为330元/人,由我市财政和泰州市财政共同负担,分担比例为75%和25%。保障享受时间为今年1月1日至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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