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4月12日晚消息,记者从山西省有关方面获悉,近日被曝光猥亵案件当事人的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吕某某,已被停职。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已介入。据报道,吕梁中院法官吕某某,2025年9月在办公室内以"看新证据"为由,对离婚案当事人实施搂抱、抚摸等猥亵行为。
体制内人员利用职权或职务之便实施此类行为并非个案。除了此次的法官事件,近年来媒体还曝光过几起性质相似的案例,揭示了权力缺乏监督时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
以下是近年来被公开报道的部分体制内人员猥亵、性侵相关事件:
派出所指导员猥亵15岁少女:2025年6月,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牙城派出所原教导员李某,在派出所办公室内强制猥亵一名15岁的涉案少女,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目前该案已有一审判决,但受害者家属因认为量刑过轻,已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据报道,2026年3月16日,因犯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9个月。法院认定其犯罪对象为未成年人、利用职务便利、手段恶劣,均从重处罚;同时因其认罪认罚,从轻处罚。本案判决的核心争议,在于2年9个月的量刑是否过轻。受害者家属的代理律师及多位法律人士认为,一审判决未能充分体现多重从重情节的叠加效应。这起案件是体制内人员利用职权犯罪的又一典型案例,其最终判决走向,将直接影响公众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的信心。目前,案件仍在抗诉审查阶段,我们也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
安徽师范大学教师朱某某 :2019年前,其多次猥亵、性骚扰女学生,被处分后竟被调至校保卫处任职。引发舆论后,已被停止一切工作。
贵州六盘水水城区城管局副局长付某 :2025年9月,被指长期性侵继女(从9岁持续至13岁),家属报警后,简历被从官网撤下。 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办理中。
广东梅州梅县区南口镇原党委书记: 2014年前 被曝猥亵女下属,并说出"按照我以往的惯例,女子骂我一句我就亲她一下"等言论。 引发舆论关注,具体处理结果未详细披露。
为何这类事件屡有发生?
分析这些案例,可以发现其背后存在一些共性的深层原因:
权力的滥用与监管缺失:这是最根本的原因。无论是法官、教师还是官员,他们都掌握着某种职权。例如,法官掌握着案件裁判权,教师对学生有考核评价权,领导掌握着下属的晋升机会。当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时,容易被滥用,成为施害者要挟、控制受害者的工具。
扭曲的权力观念与侥幸心理:部分体制内人员将公权力异化为个人特权,认为可以凌驾于规则和法律之上。事件中,吕某某法官在办公室(象征其权力空间)内肆无忌惮地实施猥亵,并说出“你同意的话我尽量考虑得多些”这样的话,正是这种心态的体现。他们往往心存侥幸,认为受害者会因害怕报复、顾及名声而选择沉默,或者相信自己有能力“摆平”事态。
受害者维权困境与成本高昂:体制内的受害者维权面临巨大挑战。她们往往担心报警或举报后,不仅难以讨回公道,反而可能遭到打击报复或社会非议。报道中提到,有的单位会出于“家丑不可外扬”的心态试图“捂盖子”,让受害者忍气吞声。幸运的是,此次事件中王女士用录音留存了关键证据,这是案件能够取得进展的重要因素。
部分单位处理失当,客观上形成纵容:安徽师大将因性骚扰被处分的教师调至保卫处,校方竟解释为“给他留口饭吃”。这种处理方式,不仅未能起到警示作用,反而向社会传递了错误信号,即此类行为的代价极低,客观上助长了施害者的气焰,也对受害者造成了二次伤害。
对于此类事件,公众普遍关注的是:在纪检监察部门介入后,能否有一个公开、公正的处理结果,并对所有潜在的类似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