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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农业农村三项工作获省政府督查激励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报,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其中盐城市入选33项,农业农村系统牵头负责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富民强村帮促、促进乡村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3项工作,以市为单位获得省政府督查激励。

  近年来,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坚决扛起农业大市、粮食大市责任担当,紧扣“勇当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定位,聚焦“稳粮、兴业、强村、富民、改革”主线,统筹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重点工作,高标准农田建设、富民强村帮促、促进乡村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工作成效显著,全市连续两年获得全省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第一等次。截至2021年底,全市建成高标准农田850.99万亩,占耕地面积的73.3%,累计投资达37.1亿元。全面实施富民强村帮促行动,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达14.02亿元,村平64.3万元,集体经营性收入30万元以上达80.6%。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盐都、东台获评2021年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评估第一等次。

  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将以此次获省政府督查激励为契机,继续大胆探索,主动作为,苦干实干,争取以督查激励促进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迈出新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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