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已于今年2月1日正式施行。为规范直播电商经营行为,余姚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开展“新春普法第一课”专题培训,园区内电商企业、直播间运营单位、主播代表等20多名从业人员参加。
“新春普法第一课”将政策解读与行业实践深度融合,围绕《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核心内容展开细致讲解,重点聚焦各方主体责任落实和行业热点难点问题。
一方面,明确构建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MCN机构四方责任体系,逐一拆解各类主体在资质核验、信息公示、内容审核、选品管理等方面的法定义务,强调“直播不是法外之地”。另一方面,针对行业普遍存在的虚假宣传、违规促销等问题,结合监管实践中的典型案例,深入剖析违法违规后果,用真实案例敲响警钟。
余姚市市场监管局表示,“新春普法第一课”培训既是落实《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强化常态化监管的重要举措,也是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据介绍,该局将持续深化直播电商企业监管与服务,通过强化执法与指导,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行业秩序,推动辖区直播电商企业在规范中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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