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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试点“表土剥离”保护耕地

  一面是有限的土壤资源,一面是建设开发的巨大用地需求,如何保持耕地总量平衡?如何坚持数质并重?徐州市在铜山区试点“表土剥离”,通过搬运建设所占的优质土壤,既满足开发,也让荒地变良田。5月22日,柳新镇新桥村一片废弃10多年的百亩荒地,在土壤移植后通过市级验收,即将种上庄稼,意味着试点工作初见成效。

  表土剥离是保护土壤资源、提升耕地质量的重要举措。按照规划,2020年江苏省基本农田保护量不低于6323万亩,其中近七成将被改造提标。在全省大规模的良田再造行动中,各地正上演着给土壤搬“家”的探索实践。

  “抢救”熟土8万方,

  “救活”百亩废弃地

  “这块地,有救了。”在新桥村,看着曾经的荒地“变脸”,村书记陈言君很感慨。“这里原是一个窑厂,取土烧砖后成了大坑,平均深度5米多,烂砖头堆了1米多深,就荒废了。”

  改变,从去年底开始。作为表土剥离试点村,一车车肥沃的熟土不断被运来。考虑到这里过于坑洼,在熟土下方还填埋13万方渣土,先把坑塘填平。铜山区土地复垦办公室主任高洪义给记者比划着,“熟土填了1米深,种粮根本没问题。”按照一亩地800元的收益计算,当地农民一年增收8万元。

  在新桥村试点地块3公里外的蘭家坝村,占地128亩的徐州港区建材码头工程项目正在施工。土,正是从这里被“抢救”出来的。“过去这一片是水田,土壤很肥,报批过后搞建设,我们先组织施工,把耕作层剥离出来。像这样的熟土,哪怕只有2厘米厚,都要四五百年才能形成。如果这些土被浪费,太可惜了。”铜山区国土资源局耕保科科长赵艳梅告诉记者,在项目建设方的支持下,剥离1米深的熟土8.5万方,后经国土部门“穿针引线”,在新桥村派上了大用场。

  占优就要补优,

  数量质量同等重要

  铜山的探索,有其现实意义。铜山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卜凡合介绍,他们紧靠徐州市区,落地的工程项目多,用地压力大。近些年,当地平均每年需要复垦的耕地就有上万亩,占了全市的一半左右。

  《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即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要按照“占多少,补多少”的原则,补充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守住耕地红线,耕地的占补平衡很关键。”徐州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华福年说,在实施过程中,原来一些地方因为缺少优质土源,只好从一些边角地或者废沟塘取土,影响复垦效果。表土剥离无疑是一剂良药,具有推广价值。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剥离耕作层土壤再利用”。《江苏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也要求编制耕作层土壤再利用方案。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省其他地区也进行了表土剥离的探索。常熟市6个乡镇试点表土剥离,成为当地项目用地的刚性义务;张家港市要求全市开展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并将此纳入土地招拍挂审查内容;响水县将表土利用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对未按规定实施或验收不合格的,暂停办理建设项目供地手续。

  土壤“搬家”,

  要迈过几道“坎”

  给土壤“搬家”,道理上不难理解,实施却不容易,要迈过几道“坎”。

  “首先是成本问题。”卜凡合以新桥村项目为例算了笔账,建设方剥离土壤共开销40多万元,而运输费每亩1万元,算下来又是上百万。增加用地成本,在推进时难免遇阻力。目前在江苏,试点的地市不多,放眼全国,也只是零星试做。“政府不仅要算经济账,更要从长远算生态账和社会账。”卜凡合说,另一方面,如何让工程建设方参与配合,也需要通过制度约束,明确责任和义务。

  事实上,土壤剥离和利用,很难恰好同步,这又涉及存储和管理问题。比如铜山黄集镇,现在有项目可以剥离几十万方土,可是当地却没有复垦区,远处的张集镇倒是有地复垦,而两镇之间“互通”,因为跨度上百公里,运输难度太大,也不现实。解决这一问题,亟需地方建立“土壤银行”,将剥离下来的土壤集中保存,以备日后使用。

  作为先行实践者,铜山区国土资源局局长孟昭芝提出了自己的想法,“试点村成功的重要原因,是理顺了各方关系。”她说,所在镇政府分别与港口施工方和区国土局签订协议,按照“谁占用谁负责”的原则,施工方负责表土剥离和存放,区国土局负责运输和覆土,镇政府负责监督和保障,确保了耕地质量。增加的费用,则由农业、国土、财政等部门核算成本后,从土地出让纯收益中列支。

  “我们现在的补充耕地项目,农业部门和国土部门都要对耕地质量和等级进行评定,不达标就不能验收。”徐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李钢说,目前,国土部门已把这项工作列为新课题研究,总结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法,准备在铜山试点基础上明年向全市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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