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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出台《市区非国有历史建筑保护资金管理办法》

金华日报消息(记者 钟盈盈)昨日,记者从市建设局获悉,我市印发《金华市区非国有历史建筑保护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破解市区非国有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积极性不足、小损拖延酿成大修的突出难题。

办法明确日常保养补贴与修缮项目补助两大标准,通过较小的财政投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充分激发保护责任人的保护主动性,为非国有历史建筑的长效保护提供制度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日常保养补贴方式为全省首创。该补贴方式将保护重心前置,明确保护责任人实施的零星修补、防潮、防虫等日常保养行为,经相关部门评估合格后,可按建筑类别与建筑面积申领补贴:一类历史建筑每年30元/平方米,二类历史建筑每年20元/平方米,三类历史建筑每年10元/平方米;每处历史建筑年度日常保养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

“‘以补促养、以用促保’是管理办法的核心机制。”市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黄秀琴介绍,“这一做法打破了我市保护资金集中于大修的传统,引导保护责任人重视日常养护,从而实现花小钱、防大损的目标。”

根据规定,每处历史建筑日常保养补贴每年申领一次,修缮项目补助原则上每五年申领一次,因不可抗力导致面临损毁危险的除外。

接下来,我市将进一步完善实施细则,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相关部门还将提供专业技术指导,确保日常保养和修缮工作规范有效,为传承历史文化遗产、延续城市文脉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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