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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药品监管局开展“五一”节前药品安全督查工作

  4月23日至4月30日,市药品监管局领导分别带队,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五一”节前药品安全督查工作,并要求全市药品监管部门切实做好节日期间药品质量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化解药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市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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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督查组共对本市11家创新药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和7家DTP药房GSP运行情况开展检查。检查发现个别创新药械生产企业存在未按要求开展培训、委托储存未及时报备等问题,发现个别DTP药房存在储存区域堆放杂物、制度与记录不符等问题;督查组已要求企业立即整改,监管部门依职责加强后续跟踪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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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步,市药监部门将结合正在深入开展的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统筹好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靠前研判新业态、新模式、新产品的风险焦点和监管靶向,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守牢药品安全底线,营造良好药品安全环境和有利于医药创新的监管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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