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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调整2018年度社保相关基数

   近日,泰州市人社局转发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8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兴化市社会保险基数上限由18171元调整为19935元,下限由2800元调整为3125元。经测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最低756元/月调整为最低843.75元/月,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由最低560元/月调整为625元/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由3628.8元/年调整为4050元/月。(兴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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