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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一号文件”送40个民生大礼包 总有一份属于您

 中国江苏网2月7日讯 日前,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的意见》,这是我市连续13年以“一号文件”的形式推动民生工作。今年的“一号文件”,根据“守住底线、突出重点”的原则,确定了12大项、40件为民办实事项目。本网今全文刊发,敬请关注。

根据“守住底线、突出重点”的原则,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推进“幸福扬州”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促进就业鼓励创业,提高城乡居民收入

1.促进劳动者高质量就业。实施城乡劳动者技能素质提升工程,全市培训城乡劳动者2.25万人次,其中基本产业培训不少于1.5万人次。培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5万人次以上,开展职业技能鉴定6.7万人次。全市新增城镇就业5万人,其中基本产业新增就业3.5万人以上(人社局)。中等职业教育实施企业订单培养、定向培养率达65%以上(教育局)。全市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实用技术培训1500人,实现残疾人就业1000人(残联)。

2.强化就业引导和评价。出台以服务企业为主题的《关于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净化企业发展环境的意见》(经信委)。以高质量就业为导向开展“最佳雇主企业”评选。实现政府设立的企业扶持资金对企业就业人数、就业层次评估全覆盖,引导和促进企业更多吸纳就业人口(人社局)。

3.加大就业帮扶。实现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万人,市区新增政府购买用于保洁、保绿以及居家养老服务的公益性岗位100个。保持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零就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等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施“一人一策”援助,扬州籍高校毕业生推荐就业率100%,期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人社局)。

4.积极鼓励创业。制定和落实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意见(工商局)。成立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建立手机创业服务平台。全市推介创业项目100个,组织创业培训4000人,实现成功创业2000人,创业带动就业6000人(人社局)。建立创业孵化基地(人社局)、留守流动妇女就近创业示范基地(妇联)各10个。组织300名高层次人才参加国家、省级高级研修班(人社局)。新增青年创业贷款投放2.5亿元,累计小额担保贷款投放7000万元(人行)。农村小贷公司累计投放涉农贷款150亿元(金融办)。加大创新、创业型人才招引力度,新引进高层次领军人才80名、专业技术人才1000名(人才办)。全市创建10个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农工办)。

5.努力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探索实施集体土地拆迁项目货币化安置,对已拆迁项目探索实行安置房回购(各区政府)。开展保障性住房社会化收储(房管局)。继续实施南河下民居改客栈工程,新增床位200张(广陵区)。年内完成100个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建成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推广江都区土地入股合作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工作模式,全市新增土地流转集中型规模经营面积10万亩,新增农民合作联社10个(农工办)。

6.开展低收入农户帮扶。按照“一次认定、动态管理、三年达标”的要求,帮助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实现充分就业,确保年内70%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达5000元。建立健全帮扶对象动态管理进退机制,及时将因灾因病致贫、返贫的低收入农户纳入帮扶范围(农工办)。

二、优化公交系统,努力实现“公交优先”

7.完善市区公交规划。进一步调整优化公共交通线网规划,制订公交优先两年行动计划(交通局)。

8.优化市区公交体系。进一步完善城市公交快线网络,新建一条公交快线(交通产业集团)。开通平山堂东路—徐凝门街的公交旅游专线,实施好更新公交车计划。做好主城区公交车与公共自行车交通衔接系统规划,建成蜀冈—瘦西湖风景区、古城区和沿文昌路重点公交站点公共自行车交通网络(交通产业集团)。

9.大力发展镇村公交。新增5个乡镇开通镇村公交,镇村公交开通率达60%(交通局)。

10.推进市区公交换乘系统建设。完成西部交通客运枢纽工程。优化公交优惠政策,实行执公交IC卡1小时内免费换乘。推进公交“同台换乘”(交通产业集团)。

三、推进实施“清水活水、不淹不涝”工程,建设水生态文明城市

11.完成市区主干河道活水全覆盖。开工建设黄金坝闸(建设局),新建平山堂站及其输水渠道(水利局)。继续推进市区河道整治,启动新城河(建设局、邗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四望亭河、幸福河、引潮河(邗江区)、童套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对古运河、瓜洲运河进行整治(水利局),进行邗沟河、漕河生态清淤(建设局)。继续实施积水点整治工程,完成文汇西路、扬子江北路(建设局),长春路、平山堂东路、上方寺路、高桥路(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平山路与宁启铁路交叉口、邗江北路、安平路(邗江区),渡江南路、开发路、开发路与九龙路交叉口、开发路与联谊路交叉口、文昌路与观潮路交叉口、江都南路、京杭环湖路(广陵区),龙川小学门口和人民路(江都区)积水点综合整治。

12.实现农村河道疏浚两年全覆盖。全市完成县乡骨干河道轮浚230条,村庄河塘轮浚6000条(面),改造小型灌排泵站200座。全面落实市区(环保局)、农村(水利局)河道“河长制”管理制度。

13.提高饮用水水质。完成扬州市第一水厂提标扩建,实施头桥水厂扩建工程、廖家沟水源地达标建设取水口改建工程(城控公司、广陵区)。在瓜洲水源地、万福闸水源自动监测站增加水质毒性在线检测(环保局)。全市改造供水支管网555.3公里,其中高邮市50公里、仪征市20公里、江都区305公里、邗江区22.2公里、广陵区158.1公里(建设局、城控公司、高邮市、仪征市、江都区)。

14.完善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完成六圩污水处理厂三期厂区主体工程(城控公司)、沿江汉科污水处理厂扩建提标改造工程(江都区)。市区铺设污水管道34.6公里,其中江都区5.1公里、邗江区10公里、广陵区0.5公里、经济技术开发区1公里、城控公司18公里(城控公司、江都区、邗江区、广陵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四、积极实施老年人安康工程,着力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15.扩大基本养老保障覆盖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覆盖率98%以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补贴发放率达99%以上(人社局)。

16.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全市92家(市区67家)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功能,探索市场化、社会化运作机制,服务对象满意率不低于90%,有条件的地方启动第二批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规划建设集老年教育、老年活动、为老服务为一体的市级老年活动服务中心(民政局)。

17.加大困难老人帮扶力度。进一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覆盖面,全市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高龄、失能等困难老人达6000人,其中宝应县500人、高邮市500人、仪征市500人、江都区500人、邗江区1500人、广陵区1450人、经济技术开发区450人、蜀冈—瘦西湖风景区400人、生态科技新城200人(民政局、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江都区、邗江区、广陵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建立健全机关干部就近就地志愿结对扶老机制(机关工委)。

18.做好老年人精神关爱。实施“温暖空巢”、“心灵茶吧”、“舞动夕阳”、“校园争辉”老年精神关爱四大行动(民政局)。

五、突出困境儿童帮扶,切实保障受教育权利

19.完善困境儿童就学帮扶体系。设立困境儿童就学专项救助基金(慈善总会、财政局)。市区新招收“宏志班”10个(教育局)。

20.提高困难学生补助标准。政府财政资金和社会义助相结合提高“宏志班”困难学生补助,按困难等级普通高中提高到2000元、1700元、1500元;初中提高到1600元、1400元、1250元(教育局)。为全市当年考上高中以上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发放一次性考学奖励,研究生3000元、本科2000元、大专1000元、高中500元(残联)。

21.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区联动,实施部分中小学和幼儿园布局优化调整。高邮市、仪征市、江都区、邗江区、广陵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各新(改扩)建幼儿园1所,全市新创省优质幼儿园5所(江都区1所、邗江区2所、广陵区2所)。创建省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60所。省三星以上高中就读学生比例达92%以上。热点高中50%招生指标定向分配给公办初中。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建立扬州职业教育集团。组织100名以上省、市特级教师到基层学校支教、送教,试点开展教师异校轮岗交流,推进优质教师资源均衡布局(教育局)。

六、加快文体设施建设,切实提高文体惠民水平

22.优化市区文体功能设施布局。规划建设广陵新城图书馆(广陵区)。新建市图书馆分馆2个,规划启动扬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基地(戏曲园)项目建设(文广新局)。建成扬州博物馆少儿文博体验中心(文物局),完成扬州市科技馆土建工程(广陵区)。加快建设广陵新城体育园(广陵区)。建成体育公园体育场和体育训练场(生态科技新城)。建设施桥镇“扬子新苑”文体广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扬州市综合旅游服务中心(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

23.加大公共文体服务供给。大力开展“送文化”活动。全年组织公益演出100场,组织市直艺术单位免费开展送文艺下乡演出活动5场次,市区举办24场“幸福扬州”送文化进社区活动,开展12场扬州市音乐厅免费开放日活动,新开辟社区书场2处,免费开展社区书场演出1000场次,全市组织培训基层文化骨干1000人次以上(文广新局)。在宋夹城体育公园内开展大型全民健身体育活动10场次以上(体育局)。

24.完善全民健身体育场所。建设唐子城—宋夹城水系滨水步道、自行车专用健身道(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在曲江公园、解放北路、嘉荷苑东侧沿河绿化(广陵区)、蒋王水街、引潮河风光带(邗江区)、漕河风光带、邗沟风光带(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嵌入体育运动设施。市区新建、更新健身器材600件、篮球架30个,全面完成“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体育局)。在邗江美琪学校、扬州市竹西中学和扬州市翠岗中学试点实施学校体育场所周末定时向社会开放(教育局)。

七、加快重点民生标准统一,积极推进市区“同城同步同标”

25.积极推进社保市区统筹。江都区、邗江区推进与市本级社会保险政策、标准、经办流程、信息统一和基金管理统一工作(江都区、邗江区)。

26.继续统一市区社会救助标准。江都区城乡低保标准参照主城区分步提高。提高残疾人保障标准,重度残疾人补助标准实现城乡一体化(江都区)。

八、进一步推进民生城建,全面完成“八老改造”任务

27.大力实施“八老改造”。全市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15.91万,其中市直1.5万、宝应县1.2万、高邮市3万、仪征市3万、江都区2.3万、邗江区3万、广陵区1.1万、生态科技新城0.16万、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0.35万(教育局、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江都区、邗江区、广陵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市区改造“城中村”15个,其中江都区1个、邗江区4个、广陵区4个、经济技术开发区2个、生态科技新城2个、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2个(国土局)。启动通裕、扬农、华源布厂(经信委)、五亭钢套厂(邗江区)的搬迁工作,完成西湖皮革制品厂、茂源石化有限公司重油作坊拆迁、关闭工作(邗江区)。市区实施公有住房解危4.5万,其中,直管公房解危3.5万(房管局);自管公房解危1万(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业资产公司、江都区、扬子江集团)。市区翻建街巷44条,其中江都区5条、邗江区9条、广陵区30条(江都区、邗江区、广陵区),新建、改造市区街巷路灯800盏(建设局)。启动新一轮农贸市场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整治江都城北、明珠、李坝,邗江双桥,广陵彩衣街农贸市场(江都区、邗江区、广陵区);新建江都区兴厦、华磊星辰农贸市场(江都区),广陵区联合农贸市场(广陵区)。对市区1996年以前建成、面积2万以下的老小区实施综合整治55万,其中江都区15万、邗江区20万、广陵区20万(房管局、广陵区、邗江区、江都区)。

九、保障食品安全便捷,积极实施“菜篮子”工程

28.继续实施“1161”工程。在沙头镇、小纪镇、吴桥镇等市区周边乡镇新建2000亩蔬菜生产基地。进一步健全从田头到餐桌的农产品销售渠道,开通“菜篮子”产品配送车辆进城绿色通道,完善蔬菜电子商务配送体系,新增配送取货点30处,市区在5个社区常态化开展蔬菜直通车进社区活动(农委)。

29.积极推进“115”鲜奶工程。全市新增鲜奶4000吨(农委)。

30.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测。全市抽验药品1000批、快检2000批,基本药物检测合格率达98%以上,开展食品添加剂、食用油、生猪及其产品、乳及乳制品等重点品种风险监测抽检1000批,综合检测合格率90%以上(食品药品监管局)。

十、继续推进“美好城乡”建设,打造秀美扬州

31.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大力推进农村“三危”改造,改造农村危桥88座(交通局),改造农村危房796户,其中宝应县326户、高邮市200户、仪征市100户、江都区100户、邗江区20户、广陵区50户(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江都区、邗江区、广陵区),改造危险涵闸站60座(水利局)。全市新创新农村建设“优美乡村”10个(农工办)。新改建农村公路180公里(交通局),新建田间道路200公里,新建机耕桥100座(农开局)。全市新改造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4万座(卫生局)。

32.优化市区公共厕所布局。完成老城区80座公共厕所改建;市区新建公共厕所7座,其中江都区2座、邗江区2座、广陵区1座、经济技术开发区1座、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1 座,改建老旧厕所12座,其中邗江区10座、经济技术开发区2座(城管局、江都区、邗江区、广陵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

33.提升市域绿化水平。市区新增城市绿地面积100万(园林局)。全市造林3.5万亩,其中成片造林2万亩,新建省级绿化示范村80个(农委)。

34.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建成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委党校两个大气自动监测站,加大扬州PM2.5监测力度。完成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号机组烟气脱硝工程。淘汰市区燃煤锅炉80台(环保局)。新增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作业农机专业合作社20个,实现夏季麦秸秆、秋季稻秸秆机械化还田率达80%和50%(农机局)。完成市区路边烧烤摊点无烟烧烤炉置换工作(城管局)。对所有建筑工地进行扬尘综合整治,具备条件的施工场地施工围挡率和场内主干道硬化率达100%(建设局、环保局)。

十一、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完善基本民生保障体系

35.保障弱势群体基本生活。落实城乡低保、农村五保自然增长机制,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民政局)。市区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会新发展会员1.5万人(总工会)。免费为全市12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配置康复辅具(残联)。

36.不断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实行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大病保险(人社局、卫生局)。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8%以上(人社局)。全市新农合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400元,各级财政补助人均不低于320元(卫生局)。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探索用于市民健身消费和购买健康保险(人社局)。

37.提高住房保障水平。市本级经济适用房货币化补贴600户、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250户(房管局),市区新建和筹集公租房(含廉租房)1800套间(房管局、江都区、邗江区、广陵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江都区实现经济适用房保障150户、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100户(江都区)。市区新增基本物业服务面积45万,其中,邗江区10万,广陵区20万,江都区15万,住宅物业服务覆盖率达86.5%(江都区、邗江区、广陵区)。

38.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市区新增急救点3个,全市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率达95%(卫生局)。全市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2.2万人次,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人计委)。

十二、夯实社会治理基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9.积极消除稳定隐患。全市开展安全生产“三项人员”岗位培训3万人以上,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率达100%,全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低于省定标准(安监局)。推进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代替暂住证工作(公安局)。市区免费提供法律援助2000件以上(司法局)。

40.着力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全市城市社区实现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全达标,市本级培训社区专职工作者600人次以上(民政局)。

2014年1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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