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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四个结合”推进小场所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

2024年以来,全省全面部署社会面小场所安全治理工作,我市积极推动各方共同参与社会面小场所安全治理,逐步形成规范化、常态化、高效化的工作模式,有效提升了小场所安全治理水平。

市级划分与县级执行相结合,贯通责任体系。率先从市级层面探索研究,统一明确全市12类小场所行业主管部门和专项监管部门,县区参照执行。细化明确镇街一级小场所管理部门和安全巡查员、消防指导员的职责,有效实现市县镇三级一体落实的责任体系,提高了工作效率。

县级试点与市级推广相结合,强化激励保障。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思路对基层巡查人员进行激励,在盱眙县试点设立专项资金,以赛促学,目前已举办2期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竞赛,对244名业务成绩优秀的巡查员发放近15万元实物奖励,提高了基层安全巡查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市级在盱眙县召开现场推进会,专门推广激励做法,实现了各县区全覆盖。

专题培训与以练代训相结合,提升业务能力。县区层面,由安委办组织消防、住建、市场等专项监管部门每年对消防指导员、安全巡查员开展一次全覆盖业务培训。镇街层面,聚焦各类标注为高风险的小场所,由安监办组织消防专职队、公安派出所、镇街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安全巡查员、消防指导员,开展现场教学式的实战化安全检查,进一步提升各类人员辨识风险和排查隐患的能力。目前,全市7.7万余家小场所风险辨识率动态保持99.9%以上。

明确分工与协同联动相结合,建立长效机制。镇街层面小场所安全治理工作明确由综合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承担统筹职能,安全巡查员发挥前哨作用,开展安全巡查,将发现问题及时录入系统平台;镇街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跟踪隐患整改,确保闭环整治,目前隐患整改率动态保持99.9%以上。市场监管部门为全市102个镇街配置市场监管平台账号,及时推送场所新增、注销数据,为安全治理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基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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