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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出台办法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收费管理

  寒假开始,常州市教育局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由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体育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市税务局、常州银保监局、市科协共11部门联合出台实施办法,对常州市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收费管理和预收费资金监管。

  据了解,实施办法对管理的适用范围、收费要求、预收费资金监管方式、退费要求和相关部门职责等进行了明确。全市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举办的各类线上、线下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和预收费资金监管均适用该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科类培训收费执行政府指导价,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合理确定收费标准,一次性收费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每科一次性收费(含以充值、次卡等形式收费)不得超过3个月和60课时,收费时间不得早于新课开始前1个月。

  机构开设资金监管专户,所有学员缴纳的培训预收费全部纳入资金监管专户实施监管。利用平台购课付费,“一课一销”。学员退费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提出申请,培训机构一般在1-3个工作日内完成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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