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规范药品市场经营秩序,保证药品销售环节质量安全,监督药品零售企业保持合法合规经营状态,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对20家药品经营企业(包括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开展说理式指导行政检查。
一是深化合规经营指引。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会聚焦药品经营重点领域(如质量管理规范、药品储存条件等),通过现场普法,向企业明确法律义务和操作规范。若发现违法违规隐患,会同步开展合规指导,帮助企业分析问题根源并提出整改建议。截至目前,发现风险隐患20处,提出整改建议20条。
二是检查过程中的释法说理。根据“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执法人员在检查中需充分说明检查依据、法律条款及整改要求。例如,在送达《检查报告》时,会同步解读缺陷项目判定依据,并给予企业陈述申辩机会,确保检查结论的透明性和可接受性。
三、强化事前预防与技术赋能。通过建立会商机制,对低风险企业实施“无感监管”,减少非必要干扰;对高风险企业则加强针对性指导。同时,利用非现场监管手段(如远程数据监测)降低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
四、跨部门协同与结果互认。在涉及多部门监管的检查中,市市场监管局会联合其他部门开展协同检查,避免重复检查。检查结果在市场监管系统以会商或通报的形式互认,减少对企业重复检查的负担。
通过“合规指导+透明执法+技术赋能”的组合措施,在药品经营企业行政检查中实现了监管与服务的平衡,体现了“说理式指导”的核心要求。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以此为契机,积极探索和创新监管方式,通过详细讲解法规、指出问题并给予针对性的指导,不仅增强了企业的合规意识,也提高了其管理水平。这一举措为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迈出了坚实而有力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