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保障民生的作用,切实减轻缴存职工住房消费支出压力,我市于近期优化调整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一系列惠民举措自4月1日起正式落地实施,其中物业费提取业务顺利推进,成为直达民生的暖心亮点,切实提升了缴存职工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此次公积金政策优化,不仅扩大了“互提互助”政策覆盖范围、适度提高租房提取额度,还丰富了公积金使用场景,明确支持提取公积金用于缴纳购房契税及专项维修资金、支付物业费、购置储藏室和车库(位)等,全方位为职工住房消费减负。在物业费提取方面,新政规定缴存职工在我市城区(不含乡镇)持有住宅产权的,每年可提取公积金2300元专项用于支付住宅物业管理费用,让公积金真正实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精准对接职工日常住房消费需求。
新政实施以来,中心相关科室不断优化办理流程,畅通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全力保障业务便捷办理,确保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应享尽享。截至4月7日,全市已成功办理物业费提取业务755笔,累计提取金额172.8万元,高效的办理流程和贴心的服务体验,有效缓解了职工家庭生活开支压力,让惠民政策的红利快速落地。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深化公积金服务改革,强化政策宣传解读,不断简化办事环节、提升服务效能,推动更多公积金惠民政策落地见效,以更优质、更贴心的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让住房公积金成为增进民生福祉、助力住房消费的坚实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