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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助理只打卡不上班 单位开除员工获支持

  本报讯(记者 张濛 通讯员 汤秋婷)连续一周只打卡不上班,厨师助理的奇葩行径引起了公司的注意,近日,昆山法院审理了昆山某化工公司诉员工王强(化名)的经济补偿金纠纷。

  2013年7月,王强进入昆山某化工公司任一名食堂的厨师助理,然而从去年8月底开始,王强在工作途中却不见了人影。厨师长起初以为王强有事请假,可时间一长,食堂工作开展不顺,厨师长就与单位人事进行沟通。然而,人事通过公司考勤系统查询,却发现王强的打卡记录均显示正常上下班,没有迟到早退现象,这引起了人事部门的注意。

  通过调取几天的厂区监控发现,因厂区打卡处与王强上班的食堂有两个门口,王强早上按时去打卡,便骑了自行车扬长而去,到晚上下班时间便又回来打卡,这样居然持续了一个多星期。按照公司员工手册规定,连续三天旷工或者月旷工累计达3天以上属于过错,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王强在入职时也签收了该员工手册,公司以“未按公司考勤规定上班”为由开除了王强。王强则以公司违法解除合同为由申诉至仲裁委,仲裁委认为公司举证不足,支持了王强的经济赔偿金的请求。

  公司不服,起诉至昆山法院。张浦法院法官通过实地厂区位置(主要是打卡位置与王强工作场所位置),发现两个门口相距200m左右,且均有监控。法院通过调取监控发现,早上王强打完卡后并没有在工作场所的门口出现,而晚上王强打卡也没有从食堂区域出来,如此反复达一周。最终,法院判决昆山某化工公司不须支付王强经济赔偿金。

  法官提醒:劳动者应履行基本劳动义务,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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