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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女友借走1万余元 报警后发现对方是已婚女子

本报讯(记者 赵晨民)微信上,隐瞒身份设计了一场假恋爱,骗取一万多元钱;法庭上,已婚女子道出真相懊悔不已,却终因诈骗罪难逃法律制裁。日前,虎丘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2年前,20岁刚出头的小陈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名叫“雨轩”的网友,通过微信朋友圈、QQ空间等渠道,小陈觉得自己越来越了解这个素未谋面的女子,对她的倾慕之情也日益加深,但性格腼腆的他一直未能鼓足勇气采取行动。直到2016年年底,小陈决定打破沉默,向“雨轩”表白。令他意想不到的是,两人确定“恋爱关系”的过程异常顺利,对方第一时间就答应了他的要求,并在微信上以“女朋友”自诩,日常不时地嘘寒问暖。

然而,这场网络情缘开始仅仅一个月时间,“雨轩”就以生活困难等理由向小陈借钱,陆续借了有一万多元,此时的他意识到自己可能谈了一场假恋爱,于是报了警。

在法庭上,被告人潘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期间,通过网络以虚假身份假意与被害人小陈作为情侣交往,骗取被害人信任,后以各种理由骗取被害人人民币共计11614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公民私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法庭审理中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故决定对被告人适用缓刑,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法院提醒:虚拟网络交友需谨慎,无论在虚拟的世界还是现实里,都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一旦发现有任何异常,要懂得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本文感谢虎丘法院艾家静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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