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保障重要民生商品服务价格稳定,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从四个方面着手,加强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注重事前监管。以商超、车站、景区、农贸(批发)市场为重点,广泛开展价格政策宣传。通过门户网站、公众号、报刊等媒体发布、上门送达等方式,发布《关于规范2025年元旦春节、低温冰冻天气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督促引导经营者认真履行价格主体责任,强化价格自律,自觉规范价格行为。
二是开展价格监测,掌握价格动态。依托价格监测系统在全市范围内共建立价格监测点21个,选择农贸(批发)市场、连锁超市、药店等监测点,对米面粮油蛋奶蔬肉菜等重要民生商品,感冒、退热等常用药品价格实时监测,及时掌握价格动态,加强分析研判,完善应对措施。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规范价格行为。聚焦节日期间“衣、食、住、行、停、游”等重点领域,加大市场巡查检查频次,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价格权益,营造良好的节日市场价格环境。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712人次,检查各类经营者998家次,现场整改规范价格行为31起,立案12起。
四是及时受理投诉,处置价格舆情。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充分发挥12315消费维权作用,1月份以来,及时办理价格咨询投诉举报及网络舆情100余件,保障节日市场价格秩序基本稳定。
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关注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务市场价格动态,加强巡查检查,严查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