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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8月24日,苏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关于苏州市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等多项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亚平主持会议。

  根据苏州市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今年以来,全市上下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以赴稳存量、优增量、保民生,总体来看,上半年各项经济指标克难回升,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发展凸显韧性。其中,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785元,同比增长3.6%,高于GDP增速3.3个百分点;401个市级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240亿元,完成率53%;260个年度计划新开工项目,已开工236个,开工率为91%;上半年全市实际使用外资57.2亿美元,同比增长44.9%。

  会议听取了关于苏州市2021年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苏州市2021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苏州市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关于苏州市2021年本级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10亿元,增收207亿元,增长9%;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83.7亿元,增支320.2亿元,增长14.1%。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不断巩固提升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不折不扣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和惠企利民举措,较好地完成了2021年度本级预算。

  会议听取了关于苏州市2022年1至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22年1至6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01.4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009.3亿元,税收占比84%。

  会议听取了关于全市科技创新情况的报告。2021年,我市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3.8%,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67件,科技进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达67%,科技创新综合实力连续12年居全省首位,在国家创新型城市排名中位居第五。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提请审议《关于设立“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纪念日”的建议方案》的议案的说明、关于《苏州市终身学习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及审查意见的报告、关于《苏州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条例(草案)》的说明及审查意见的报告、关于《苏州市平安建设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提请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徐美健、吴晓东、温祥华、杨知评、沈国芳、黄靖、周旭东、陈嵘、黄戟出席会议。副市长张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蔡绍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军、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王辉斌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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