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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出租车15日起全天候全程双计费

长三角城市网讯 今天(12月14日)下午,南京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出租车运价改革方案正式出炉!

南京市物价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依法履行了成本监审、价格听证等定价程序,制定了南京市域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改革方案,报请南京市政府研究同意,自2017年12月15日起开始实施。

出租车运价改革方案包括,对南京市域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实施全天候全程双计费、交通高峰时段差异化定价,调整运价结构,调整夜间服务费收取方式。

1、燃油费将并入政府指导价范围,起步价为11元。

2、具体起步价是:普通车11元/3公里;中档车、纯电动车:11元/2.5公里;高档车:11元/2公里。

3、超起步里程的车公里基准价是:普通车2.4/公里;中档车、纯电动车、高档车2.9元/公里。

4、浮动幅度是在基准运价基础上上下浮动幅度20%。

5、南京实行全天候全程双计费、交通高峰时段差异化定价:

当巡游出租汽车行驶时速在12公里/小时(含)以下(包括停驶)时,全天分时段差异化计时收取低速行驶费,即交通高峰时段以外的全天其他时段,每5分钟按实际执行车公里价计时收取低速行驶费; 交通高峰时段(7:00-9:00和16:00-19:00),每5分钟按实际执行车公里价的1.5倍计时收取低速行驶费; 取消5分钟免费候时政策。

6、夜间服务费(23:00-次日5:00),按实际执行车公里价的20%收取。

7、超20公里以上里程,按实际执行车公里价的50%收取。

8、合乘费按合乘里程费用的70%,由合乘人员分别支付。

9、乘客乘坐巡游出租汽车发生的过路、过桥、过隧、过渡费由乘客支付。

南京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子俊 耿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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