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城市网讯 昨天,记者从全省工会基层法律工作会议上获悉,市总工会将设立“巡回劳动仲裁庭”和“巡回劳动法庭”,目前正在筹备相关事宜,年内有望建成。
为什么要在市总工会设立巡回仲裁庭?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随着职工队伍不断壮大,劳动争议案件也在不断增加,劳资矛盾日益突出,职工维权的难度不断加大。全市工会系统援助案件每年以20%的速度递增,平均每年都要接待2000多起法律咨询,代理数百起法律案件。在市总工会设立“巡回劳动仲裁庭”和“巡回劳动法庭”,人社或法院的工作人员就可到市总工会开庭,职工维权打官司不需要跑多个部门,将比以前方便很多。
据介绍,市总工会目前已经形成了一套科学化规范化的法律维权工作机制。全市11个区全部建立工会职工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市人社局服务大厅、所有街(镇)和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园)区以及部分市级开发园区建成“工会职工法律援助服务站”。工会法律援助团骨干律师达116人。仅今年上半年,我市各级工会已代理职工法律援助案件130余件,挽回职工经济损失520多万元,并协调讨还农民工工资496万元。
(通讯员 工萱 记者 许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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