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

首页>地方频道>南京>社会

乐极生悲!南京男子拿年终奖后酒驾出车祸被判拘役

拿年终奖后饭店庆祝酒驾出车祸,

一男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

南报网讯(通讯员 建砝 记者 邹伟) 一年轻男子夜晚与朋友聚会到深夜,在喝了六两烈性白酒后,心存侥幸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近日,建邺法院审理了这起危险驾驶案。今年以来,建邺法院已经受理酒后驾驶车辆案件50余件。

今年年初春节前夕,在单位拿到一万多元年终奖的年轻男子高某很是高兴,一天夜晚开车来到一饭店,与二名好友吃饭。席间,大家畅谈了2015年一年来的收获及未来目标,高某说2015年由于其工作积极认真负责,工作业绩优良,受到单位领导充分肯定,在单位已经被领导确定为重点培养的后备骨干,春节后就将参加预提骨干培训班,升职加薪就在眼前。高某好友许某、陈某听了后,为向高某表示祝贺,纷纷端起了酒杯向高某敬酒,本来就好酒的高某也不推脱,席间高某喝了六两烈性白酒。

酒过三巡,吃饭完毕已是深夜10点多钟。由于饭店离家比较远,如果把车辆放到饭店,第二天过来取不方便。时间已经到了夜晚11多点钟,法律意识淡薄的高某心存侥幸,竟然驾起车辆往家开。然而就在高某驾车离开饭店不久,高某的车辆撞上了道路中心护栏,以及停放在路边的一辆私家车。被撞车辆的车主徐某正好就在事发现场不远处,随即报警。交警赶到现场就闻到高某一股浓烈的酒味。经过酒精测试,高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2mg/100ml/。案发后高某主动赔偿了徐某被车辆的损失。

法庭上,高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说都怪自己法律意识淡薄,酒后驾驶车辆危害性大,以后一定吸取教训,再也不犯类似错误。鉴于案情,法庭作出如下判决:高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官提醒,酒后驾车危害性大,会给当事人带来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当前,社会上总有一些人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侥幸心理作怪,不惜铤而走险,酒后驾车带来车毁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让人甚为惋惜。通常情况下,人只要喝1瓶以上啤酒、或一两左右12度红酒、半两50度左右白酒,就会达到酒驾标准。所以作为驾驶员千万不能忘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真正做一名文明合格的驾驶员。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
545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