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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男子带孙子之余开起“黑车” 结果成了盗窃共犯

南报网讯 (通讯员 栖文轩 记者 朱静)年近6旬的冯某平时在家里带孙子,空闲时间开“黑车”赚点钱。不过,近日他被警方抓获,并被认定为盗窃共犯,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栖霞公安分局仙林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冯某有一儿一女,目前冯某与儿子一家住在一起,帮忙带小孙子。在带小孙子之余,冯某还在浦口地区开起了黑车,赚点钱贴补家用。一家人生活虽然算不上富足,但也生活无忧,其乐融融。不过这一切在今年3月初有了变化。

3月初,两名外地男子陈某、李某乘坐冯某的车时,主动提出包他的车,理由是他们从外地来,不熟悉南京的路况,两人表示可以每天给冯某200元车资,冯某答应了。在接下来的近半个月时间里,陈某、李某坐着冯某的车,每天都往返于南京的各个商业中心,至于两人是做什么的,陈某、李某没有告诉冯某,冯某也没有多问。

3月17日晚,三人一同来到了栖霞区晓庄广场附近的彩虹广场,冯某照例将车停在路边,陈某、李某走进商场。很快,冯某看到陈某、李某急匆匆地跑出来,两人一上车,便催促冯某:“快点开车,快跑!刚才偷手机被发现了!”在两人催促下,冯某带两人赶紧离开。得知两人是小偷后,冯某不愿意再带他们了,但陈某、李某劝他,再包他的车子两天,两天后就结束,并表示这事与冯某无关,让他不要担心。

两天后,陈某、李某到迈皋桥万谷慧商场再次偷了一部苹果6手机,在两人准备上冯某的车时,被跟踪的民警抓获。

经查,陈某、李某均有扒窃前科。陈某负责偷,李某负责望风。陈某很快交代了犯罪事实,但李某拒不承认,但在冯某的指认下,李某最终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目前陈某、李某已被逮捕,冯某的情节则构成了盗窃共犯,目前被取保候审。面对民警,冯某后悔不已:“都怪我一时糊涂,贪图每天的车费,以为我没有偷就没事。我对不起我的儿女,对不起我的小孙子,我给他们丢脸了!”(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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