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报网讯(通讯员 秦公轩 赵祥 记者 朱静)6月2日14时02分,秦淮公安分局接报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警情,洪武路火瓦巷5号楼23层发生火灾警情。秦淮公安分局洪武路所出所和淮海路警务工作站、夫子庙警务工作站民警立即出警,赶赴现场处置。
到达现场后,民警立即组织大楼内人员疏散,在逐楼排查人员时,发现23楼失火房间里有2个年约4岁的孩子在现场。夫子庙警务工作站站长章程与另外一名消防队员立即冲进房内,抱起2个孩子冲出火场,交给孩子母亲。
经查,火灾由洪武路火瓦巷高层5号楼23层2304室阳台起火引起,目前火已经被扑灭,无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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