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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司机追逐竞驶被判构成危险驾驶罪

在高速公路和隧道内疯狂追逐,还将行车记录仪视频上传至网上;骑着摩托车在机场高速疯狂飙至299公里/时。日前,法院审理认为,涉案3名驾驶人行为均已触犯《刑法》,构成危险驾驶罪。

2017年12月21日晚,两段飙车视频出现在网上:第一段视频拍摄于当天下午2点09分,在视频画面中,拍摄者的车辆正在二桥高速上疯狂追逐一辆白色奔驰A45。期间,两车不停地在高速疾驰的车流中穿插,甚至还占用应急车道强行超车。第二段视频拍摄于当天下午3点15分,拍摄车辆在内环东线九华山隧道内还是追逐一辆白色奔驰A45飙车,两车多次在隧道内实线变道,其中几次变道和急刹车差点引发交通事故。 

南京交管局民警第一时间对视频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因视频上有拍摄时间,再根据拍摄画面显示的周边道路情况,交警初步确定了车辆行驶轨迹,并调出沿线监控探头进行排查。很快,拍摄视频的车辆被找到,是一辆白色凯迪拉克ATS。 

12月22日,办案交警传唤3名相关车辆驾驶人。经连夜审讯,3名驾驶员均交代,他们之间互不认识,之前也没有联络,只是前一天偶然在路上遇到后,临时起意开始“飙车”,两辆奔驰车分别与凯迪拉克飙了一段。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12月21日14时许,26岁的李某在二桥高速驾驶苏A59FF1轿车,两次对马某驾驶的轿车快速追赶并超越;同日15时许,李某又驾车与23岁薛某驾驶的苏A4V5W1轿车在九华山隧道、西安门隧道等地随意压实线变道、曲折穿插、互相追赶行驶。经鉴定,李某与薛某在隧道瞬间速度超过限定时速100%。两人行为情形恶劣,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最后,李某被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薛某被判处拘役3个月,被处罚金4000元。

另一名被判危险驾驶罪的机动车驾驶人正是前段时间刷爆朋友圈的机场高速“299哥”。 

今年2月27日,一段视频在网上广为流传,一辆摩托车在南京机场高速上飙车,最高时速达到299公里。南京交警高速五大队迅速成立专案组,并于3月1日抓获该摩托车骑车人24岁的史某。 

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史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规定,无证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以平均时速184.5公里在机场高速行驶,最高时速达到了299公里,且存在与其他车辆追逐竞驶,随意超越其他车辆,频繁、突然变线等违法行为,影响其他车辆行车安全,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最后,史某被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根据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追逐竞驶是指行为人在道路上高速、超速行驶,随意追逐、超越其他车辆,频繁、突然并线,近距离驶入其他车辆之前的危险驾驶行为。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因对追逐竞驶违法行为难以取证,这3名自行发布行车记录仪视频者成了我市首批因追逐竞驶被判危险驾驶罪的驾驶人。 

加大打击力度,保障百姓安全

去年因危险驾驶罪获刑者增加32%

在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2017年,我市因危险驾驶罪获刑的司机数量与2016年相比,增加了32.3%。 

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规定了危险驾驶罪的两种情形, 即“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2015年11月1日颁布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又增加了两种情形,即“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和“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相关交管人士透露,长期以来,在被判危险驾驶罪的司机中,几乎全都是醉驾司机。去年开始,南京交管局加强精细化管理,认真梳理法律关系,通过高科技手段完善调查取证渠道,被判危险驾驶罪者的数量较上一年增长了32.3%。 

在类型方面,去年也出现了多个“首例”和“首起”。 2017年7月17日9时30分许,李某驾驶金杯面包车沿幕府西路高架行至郑和北路城河南路路口时,被市交通局运政稽查支队查获。经查,车上大部分坐椅被拆除,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大型改装储油罐,罐内装有1.45吨92号汽油。法院认定,李某的面包车为普通客运面包车,不符合危化品运输条件,他本人也未取得危化品运输从业资质,他的行为正属于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且危及公共安全。同年6月28日,封某驾驶套牌油罐车在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某油库分两次提取5吨92号汽油,运输至江宁和仙林地区,途中被栖霞区联合执法队查获。这两名驾驶人都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刑,这两起案件也成为《刑九》实施后首批办理的新型危险驾驶罪案。 

去年也有大客车司机因严重超员获刑。2017年8月25日21时,南京交警高速四大队民警在长江四桥公安检查站执勤时,拦下一辆安徽牌照营运大客车检查。该车核载55人,实载78人,其中儿童21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当公路客运车辆满载时,最多可携带不超过10%的免票儿童,而这辆大客车超员载客20%以上,已属于严重超员。2017年11月17日,六合区人民法院宣判,司机黄某、承包人陆某(女)因危险驾驶罪都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缓刑二个月,罚金人民币5000元。

本组撰稿 本报通讯员 宁交轩 贺志斌 李鑫 胡正金 本报记者 王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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