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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好人”茆海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民工权益

茆海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民工权益

他叫茆海宁,自2011年起担任栖霞区法律援助中心专职法律援助律师,至今已7年。从业以来,他在为劳动者维护权益的同时,还通过自己的一言一行,传播法律援助的精神。去年,因工作业绩突出,他被江苏省司法厅评为江苏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

今年41岁的茆海宁,专业特长是劳动争议仲裁。由于这一特长,4年前他被南京市总工会聘为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律师。

在某大型外企打工的民工陆某,因向企业坦诚建议,引起企业管理层不满。去年上半年的一天,企业以陆某当天违反劳动纪律为借口,将其开除。茆海宁通过搜集相关证据材料,充分证明了该企业开除陆某的行为违法。法院采纳了茆海宁的证据,最终判决该企业赔偿陆某5万余元。

本报记者 许震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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