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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中关键证据真假难辨 当事人测谎欲“自证清白”

一起劳动案件中关键证据真假难辨

当事人测谎欲“自证清白”

一张虚假身份证,牵出一起涉及数十万元工亡补贴的劳动案件,关键证据真假难辨之际,当事人主动申请参与测谎“自证清白”。昨天下午,在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心理测试中心里,一起特殊的测谎正在进行。

秦淮区一家物业公司的员工刘某上班途中遭遇车祸离世。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刘某入职时未满60岁,则与单位间存在劳动关系,单位需要承担数十万元的工亡补贴;若已满60岁,则他与单位仅为劳务关系,不享受工亡待遇。 

简单的年龄问题,为何如此模糊不清? 

原来,刘某在2017年3月入职,根据单位档案记载,他的身份证上出生年月为1955年8月,当时,公司按照刘某已满60周岁的政策雇佣了他。2017年6月,入职仅3个月后,刘某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突然离世,他的家人与单位沟通时,又拿出了一张新的身份证件。在这张新身份证上,显示刘某为1957年8月出生,入职时不满60周岁。而且,两张身份证除了姓名一致,出生年月、照片、家庭住址等全部不同。 

此前,仲裁部门根据家属提供的户口本电子档案等资料认定,刘某实际出生年月为1957年8月。家属与物业公司争论的焦点是:虚假证件从何而来?物业公司称,假的身份证是刘某自己提供的,他为了获得工作故意宣称已满60周岁,欺骗了单位。而家属则认为,虚假证件是物业公司私下制作的,为的是逃避缴纳社保的义务。 

刘某已经死亡,虚假身份证来源成谜。 

2017年8月,家属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仲裁部门支持了家属的申请,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对此,物业公司不服仲裁,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昨天下午,针对“虚假身份证从何而来”这一诉讼中关键证据,物业公司申请工作人员徐青(化名)参与测谎。徐青是招聘刘某入职的人事部门员工,根据她的说法,身份证是刘某本人带来的。 

记者随徐青在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心理测试中心看到,测谎室内四面墙都铺上了厚厚的隔音设备,一面墙上挂着电子钟,显示着当前时间和室内温度、湿度等信息。除此之外,3张椅子、1台仪器,室内显得有些空旷。在前期充分沟通介绍、签署心理测试志愿书之后,测谎很快进入正式阶段。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心理测试中心主任庆海涛是主持此次测谎的专家,他首先为徐青佩戴呼吸、血压、皮肤电阻、指脉等监测设备,随即开始简单提问,为测谎建立一条可供对比的“基准线”。记者看到,随着被测谎人对问题的回答,连接各检测设备的电脑上开始出现颜色各异、上下波动的数条曲线。根据测谎时的环境需求,在涉及案情相关提问时,记者退出了测谎室。 

40多分钟后,测谎完成,徐青根据庆海涛的提问,反复回答了12组问题。庆海涛介绍,相关测试结果经分析后,将会在一周内出具详细结果。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和死者家属代理律师均参与了测谎前的沟通会,申请测谎的物业公司表示,会将测谎结果作为重要证据向法院提供,希望能“自证清白”。       

本报记者 张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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