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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楼内下挖游泳池该谁监管?三部门法规科共分权责

居民楼内下挖地坪,谁监管查处,历来是执法部门一个难题。南京江宁区东城家园小区金发农贸市场部分正在进行装修改造,承租方要在这里建设一个游泳池,居民为楼房的安全担起了心。谁监管查处?5月3日,江宁区住建、规划和城管局,三个部门法规科科长主动坐在一起共分权责。

居民楼内下挖地坪两部门都表示管不了

正在装修的南京明尊健身中心健身会馆的正上方,就是东城家园小区居民楼,在一楼内下挖游泳池,业主们担心游泳池建成投入使用之后,居民楼支撑柱压力突然增大,会对房屋安全造成一定的影响,纷纷向江宁区相关部门反映。

接到居民举报后,江宁区住建局、东山街道城管中队工作人员都赶到了现场,不过对于下挖行为如何监管,双方却都表示管不了。“施工方下挖地坪的情况,不是住建部门查处的事。我们只是根据设计图纸,做了一个泳池安全的情况说明,不是行政许可。”南京江宁区住建局房屋安全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金永明说。“住建部门已经介入了,图纸方案也送过去了,也有说明了,所以挖泳池我们目前还没有权力进行查处。”南京江宁区东山街道城管中队一位负责人也推说。

由于两个部门意见无法统一,下挖地坪建设游泳池的施工行为一时间无人制止,考虑到居民反对意见强烈,社区只能通过组织召开协调会的形式,对双方进行调解。南京东山街道章村社区副主任王永铭说,“当时我们要求施工方,要有相关部门建设审批报告,同意以后,还要开会大家进行认可。毕竟市民是居住房,最起码经过三分之二业主同意。”

施工行为虽已暂停但没有执法部门调查

那么,下挖地坪的行为是否属于监管空白,只能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呢?这种调解的方式能够将问题根本解决吗?5月3日上午,南京晨报记者再次来到了金发农贸市场施工现场,发现下挖游泳池的施工行为已经暂停。“这些都是前天挖的,这两天都没有挖。我们在这边砌墙的。”施工人员说。施工行为虽已暂停,但记者查询发现这一涉嫌违法行为,竟然仍没有执法部门立案调查。

谁监管?三部门法规科科长共分权责

南京晨报记者了解到,类似下挖地坪建地下室,扩大营业面积、下挖游泳池等涉嫌违法施工行为到底归哪个部门监管,长期以来一直存难,而部门间权责不清则直接导致了涉嫌违法施工行为屡禁不止。

那么,这种下挖地坪的行为到底归哪个部门监管呢?5月3日上午,江宁区住建局、区规划局和区城管局法规科的相关负责人,主动坐在一起召开了讨论会。江宁区住建局法规科卞兴泽科长表示,房产住建部门只能对房屋安全问题负责,对于下挖行为是否合规,他们无权监管。

“前期一些界限没有明确,法规条例规定有些交叉的地方,但是一直没有理清楚。我们管房屋安全,如果规划手续取得以后,按照图纸施工,房屋安全管理部门就要介入,不管是不是影响安全。如果影响安全了就要采取相关措施完善。”卞兴泽科长说。

施工行为住建部门无权审批,规划、城管部门对此又是何态度呢?江宁区规划局法规科谭绪中科长表示,类似下挖游泳池,地下室等行为并不属于装修范畴,应该到规划部门报批,没有报批就涉嫌违法。“下挖地坪不属于室内装修,是属于公共空间,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有明确规定,这种擅自利用住宅内部开工建设,属于无法采取措施消除影响的,应该恢复。”谭绪中科长说。

江宁区城管局法规科李绕科长表示,没有规划手续就是违规施工,由城管部门直接负责查处。后期,城管部门将立即介入调查处理。李绕科长强调说,“如果下挖地坪行为没有规划许可,我们要进行查处,会同住建房屋安全部门齐心合力把这个事情处理好。”

三个部门工作人员均表示,通过这起事件,规划、城管和住建部门的权责已经分清,下挖行为是否合规由规划、城管部门负责审批、监管,取得合法手续后如何施工则由住建部门负责监管。工作人员表示,后期三部门将通力配合,各尽职责,第一时间解决居民反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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