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楼废液“淘银”,污染环境被诉
南报网讯(通讯员 玄研 记者 张源源)购买影楼废液“淘银”,一名男子10年间随意倾倒了230多吨废液,对环境造成破坏,男子因此涉嫌污染环境罪被起诉。今天,这起案件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开庭,玄武检察院作为环境公益诉讼人起诉8名被告,要求他们为造成的总计超百万元损失承担环境修复费用。
检方起诉称,2007年以来,男子王某违法国家规定,在没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多家数码影像有限公司收购定影液废液,利用化学物提炼废液中的硫化银,然后将余下废液230多吨非法倾倒。经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王某处理后的定影液废液中,硫化物含量2.3毫克每升,是标准值的2.3倍,总银含量139毫克每升,是标准值的278倍。
检方认为,王某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非法从事危险废物的收购和处理业务,将简易提炼后的定影液废液通过市政雨水管网、河沟倾倒,严重污染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考虑到辖区内没有适格主体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玄武检察院因此向王某、销售废液的影楼及负责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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