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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六合雄州街道主城区将禁放烟花爆竹

南报网讯 (通讯员 陆公宣 记者 朱静)从明年1月1日起,六合区雄州街道主城区将实施烟花爆竹禁放。

“我家晒在窗外的被单被鞭炮火芯点着了,我要投诉”、“桥西苑小区里有人结婚炸鞭炮,我家阳台失火了,对方一直没有人来负责”…… 今年以来,12345政府服务热线接到六合辖区群众投诉烟花爆竹工单60多件;六合公安分局陆续接到市民因婚丧嫁娶等活动燃放烟花爆竹投诉工单及报警电话100多起,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生活带来极大影响。

据了解,根据规定,禁放区域由区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并发布,六合公安分局没有单独划定禁放地区和时间的权力。为从源头上加强管控,减少群众投诉,六合公安分局扎实举措,于今年初主动向六合区委、区政府报告。7月5日,区政府经会议研究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将六合雄州街道主城区设为烟花爆竹禁放区,并向社会发布公告。明确禁放范围:六合区机场东路招兵河路口-机场东路沿线以南-机场东路与方州桥路口-机场东路沿线以西-机场东路与雄州东路路口-雄州东路沿线以北-雄州东路与宁六公路路口-宁六公里沿线以西-宁六公路与宁连高速路口-宁连高速沿线以东-宁连高速与滁河交汇处-滁河与招兵河交汇处-招兵河沿线以东-机场东路招兵河路口。

六合公安分局有关人士表示,六合区未列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域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域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敬老院;山林、风景区等重点防火区;区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如有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者,一经发现一律带至公安派出所接受询问查证,并依法给予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对举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经查实的,每收缴一箱烟花爆竹奖励30元,一次最高奖励不超过2万元;对举报违规燃放,查证属实,对举报人奖励100元。

记者从市禁放办了解到,根据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我市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雨花台区,栖霞区的迈皋桥、燕子矶、马群、尧化、仙林街道区域、栖霞街道绕越公路以内区域以及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绕越公路以内区域,江宁区东山街道、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宁高新技术产业园,浦口区江浦、泰山、顶山、沿江街道区域,以及六合区长芦、大厂街道区域内全年(包括春节期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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