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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挂水未“一针成功” 女子殴打护士被拘又赔钱

因挂水未“一针成功”,女子殴打护士被拘又赔钱

南报网讯(通讯员 李自庆 记者 张源源)昨天(11月2日),鼓楼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女子因殴打他人被判赔偿2.3万余元。今年7月,该女子因带儿子在儿童医院看病时挂水未“一次成功”,用平板电脑砸破女护士头部。

22岁的吴敏(化名)是南京市儿童医院的一名护士。今年7月19日上午,吴敏在为来自安徽宣城的一名小患者进行静脉输液穿刺时,由于小孩哭闹配合不好,未能“一次成功”。就在吴敏准备再次穿刺时,门外等候的一名年轻女子突然冲进治疗室,举起手中的平板电脑就向吴敏的头部砸去,将吴敏额头砸出约2厘米长的伤口,血流不止。民警接报后,当场将该女子抓获并控制。经查,这名现年25岁的女子名叫汪莉(化名),安徽宣城人,是小患者的妈妈。事发后,汪莉被警方行政拘留8天,但其行政拘留期满后未能赔偿受害护士的损失,连声道歉也没有。

今年8月,吴敏以健康权受到侵害为由,将汪莉告上法院,要求法院判令汪莉赔礼道歉,并赔偿各项损失3.7万余元。法院受理该案后,依照法定程序向被告汪莉进行了送达,明确告知了她开庭时间及注意事项。但开庭当天,汪莉拒不出庭,也未委托他人出庭,法庭对该案进行了缺席庭审。

庭审中,原告提交的证据显示,当事双方及证人在鼓楼警方所作的笔录中,被告汪莉承认事发时用苹果平板电脑砸伤了吴敏的头部。

昨天,鼓楼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认为,原告为被告小孩输液穿刺是履行护士职责,小孩配合不好造成穿刺不成功是常有现象,不能成为被告殴打原告的理由。被告以此殴打原告,是一种横蛮无理的行为,同时存在法律上的过错。最终,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并依照法律规定,判决被告汪莉赔偿原告各项损失2325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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