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

首页>地方频道>南京>社会

南京一业务员挪用公司货款落网 又查出虚开发票

原标题:挪用资金落网 又查出虚开发票

南报网讯 ( 通讯员 建公宣 记者 朱静)近日,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滨江派出所接到报警,报警人高某是辖区某缝纫设备销售公司的经理,高某称其公司的业务员刘某从今年四月开始就与公司失联,同时由其承担的近四百万元设备销售货款至今未归还公司。

警方经过多方工作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归案。到案后,刘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交待其挪用了公司的货款事实。同时,民警在查办此案中,发现刘某不仅将公司货款挪作他用,同时曾多次在没有任何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公司的名义虚开数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售给他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我将公司设备卖给客户后,蒙骗公司的财务人员,说客户需要我们开具发票,让财务开具与我所销售设备的金额大体相当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我。然后,我就联系这个行业的熟人,问是否有人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有需要的我就以票面价格的百分之八卖给他们,他们拿发票可以到税务用来抵扣税款,骗取国家税款。”刘某交代了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卖给他人的犯罪事实。

警方提醒,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的行为都是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的,达到法定情节的构成犯罪,依法定罪处理。所谓虚开,即票、物不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不符,及发票内容不正确等情况。目前,此案共十余名涉案人员均已获刑。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
6272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