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一批村(社区)完成集体资产清产核资
10月启动申报第二批改革试验村
南报网讯(记者 韦铭)南京国家级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记者昨天从市委农工委获悉,我市一批村(社区)完成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本月第二批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试验村申报将启动,百强村、改革创新意识较强的村将优先申报。
据介绍,2014年底我市获批成为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试点要求3年内完成改革试验任务。我市第一批19个改革试验村,目前已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股权量化等基础性工作,试点成效初步显现,试点过程中实行的“村账村管”模式受到农业部充分肯定;全市第一家村集体股份联合社在栖霞区八卦洲街道组建;江宁区泥塘社区在农村集体资产成员界定、股权固化、继承权能改革等方面进行的探索,为全市股份合作制改革趟出了路子、积累了经验。
昨天,在江宁区东山街道泥塘社区股份合作社,社区负责人介绍,由社区聘请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已对集体“三资”进行了清产核资,并通过召开居民代表大会等程序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了认定。通过清产核资,村集体资产净增1819万元,净资产由原来的1.96亿元,增加到2.14亿元。今年9月15日,是该社区股权固化时间节点,个人股权被量化到人,固化到户,以户为单位“生不增、死不减”,不再因家庭成员户籍、人口发生变化而调整股权,量化给股民的经营性资产仍属集体所有,统一经营、管理和分配,股民所持股权仅作为股金分红的计算依据,这样农民就可以持股进城了。
据悉,下一步改革推进中,我市已明确在清产核资过程中,要对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确权登记,不遗漏、不夸大,摸清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家底;要按不同农村集体资产类型,分类推进资产改革。对经营性资产,如村集体的标准厂房、门面房、写字楼等,在产权归属集体所有、由集体统一经营管理、集体成员不能退股提现的前提下,重点将经营性净资产以股权或收益分配权形式,按份额折股量化给集体成员,建立健全社区集体资产股份合作社治理结构。对非经营性资产,如村集体的办公楼、道路、体育设施、小型水利设施、集体建设的学校和医院等,重点完善集中统一运营管理机制,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更好地服务农民。对资源性资产,如村集体的土地、山林、水面、四荒地等,做好清产核资、确权登记,想方设法搞活经营、提高经济效益。同时,村集体所有资产资源,必须按规定全部纳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公开交易,绝不允许暗箱操作、私下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