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报网讯(通讯员 栖文轩 记者 朱静) 近日,栖霞公安分局迈皋桥派出所接到一名女子报警,该女子声称当天凌晨回家的路上被一名陌生男子尾随性侵。接到报警后,民警立马展开调查。目前,犯罪嫌疑人冯某已经被捉拿归案。据冯某供认,自己是在酒醉后做出的荒唐事。
这天凌晨,和朋友聚会的李某准备回家,朋友把她送到家附近的超市门口就走了。四周黑乎乎一片,李某打开手机电筒,快速往家走。房子是姐姐和她一起合租的,姐姐、姐夫还有小孩都住在这里。院子里静悄悄的,李某心想姐姐他们应该都睡了。她推开小木门进去,脱了高跟鞋在洗手台洗脸。突然灯灭了,屋子里一片漆黑,紧接着有人从她身后用右手捂住她的嘴,左手则掐住她的脖子。一个男人压低声音:“别讲话,不然现在就掐死你。”
李某十分害怕,她的脖子被卡得很痛,呼吸都有点困难了。怕对方会继续伤害她,她没敢反抗也没有呼救。那名男子从背后把她往外拽,在被拽的过程中,李某多次想回头看男子的脸,但只要一回头,男子就使劲掐她的脖子,恶狠狠地说:“不许看!”这时,李某猛地用手按厨房墙上的灯的开关,同时回头看过去,看到是一个脸和身上都胖胖的男人,30多岁,短发,身高170厘米左右。男子立马用左手掐住她的脖子,右手顶着李某的后背把她推到了楼下。男子将李某推到一楼,在楼道里对其实施了性侵。期间,男子的手机一直在响,但他一直都没有接电话。
这时,二楼的灯亮了,李某听到姐姐喊了一句:“干什么?”她立马就用重庆话呼喊“救命”,男子连忙用手捂住她的嘴往外面拽,李某用力挣脱,往楼梯那跑却被男子拖住。拖了几米后,李某和男子厮打起来。姐姐和姐夫赶到楼下,姐夫问他:“干什么?”男子没有逃走,一脸淡定说自己是李某的对象。李某说自己不认识他,让姐姐赶紧报警,男子一听报警,连忙吓跑了。
接到李某报警后,警方立即展开调查。通过走访调查,很快就确定犯罪嫌疑人冯某。当警方将其抓获后,冯某表示那天晚上和女朋友吵架心情不好,所以出去喝了很多酒。喝醉酒后,自己什么都不知道了。
办案民警通过现场痕迹比对,最终让冯某哑口无言。目前,犯罪嫌疑人冯某因涉嫌强奸罪已经被刑拘,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警方提醒:女性尽量不要在夜间单独行走,最好结伴同行。行走时要留意身后是否有人尾随跟踪,如发现有人跟踪,可与其他路人同行,或拨打电话要求家人前来。若遇到歹徒,要保持冷静不要盲目反抗。尽量看清对方的体貌特征和口音等基本信息,在确保自身安全后及时报警。此外,我国刑法规定,醉酒后实施犯罪仍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酒醉不是法定的免责理由。(文中受害人系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