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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溧水一企业欠税21万 法人被阻止出境

溧水一企业欠税21万,法人被阻止出境

市地税部门首次对欠税人采取阻止出境措施

南报网讯(通讯员 于群 沈涛 记者 李子俊)溧水一家企业累计欠税21万元,地税执法人员多次催缴,企业仍拒不缴纳。日前,市地税局向该企业法人送达了《阻止出境决定书》,这也是市地税部门首次对欠税人采取阻止出境措施。

据介绍,该企业注册地在溧水,是一家电力设备公司,经营也有不少年头了。然而自2014年10月以来,该企业一直拖欠地税部门税款,累计欠税达到21万元。虽然地税执法人员多次催缴,企业仍拒不缴纳。随后,地税部门对其启动银行强制扣款程序。“这家企业由于经营不善,账面上没多少钱。经过审批强制扣缴税款后,欠税仍高达20万元。”溧水地税相关人士说。

虽然企业在面对地税执法人员时一再“哭穷”,声称实在拿不出钱来缴税。但执法人员却发现,在拖欠税款期间,企业法人王某却有好几次出入境记录,前往香港、台湾等地,并且名下有房产、车辆等数额不菲的固定资产。 

“根据《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地税执法人员表示。

为了督促企业尽快缴纳欠税。地税部门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依据《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提请出入境管理部门,依法阻止该公司法人王某出境。这一措施将一直延续至该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为止。“如果企业实在是资金困难,周转不开,可以提供房产等担保,承诺纳税,并按规定缴纳每天万分之三的滞纳金。”地税工作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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