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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冒牌木地板 南京一男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获刑

销售冒牌木地板,男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获刑

南报网讯(通讯员 陆法言 记者 张源源) 路边店铺里卖的“知名”木地板,有可能是“山寨货”。近日,六合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其中一名接订单“造假”者因为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受到法律惩处。

邱某在六合区开了一家名为“升达地板专卖店”的店铺,专门销售升达公司生产的“升达”牌强化地板、实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竹地板及其系列产品。为了提高利润,邱某找到了四川男子谢某,要求谢某帮忙生产假冒的“升达”地板。谢某接到这笔“订单”后,从中抽取了利润,把订单又转手“卖”给下家。根据检察机关指控,谢某在短短一年间,经手的假冒品牌地板数量达2400多平方米,涉案金额超过12万元。

去年年底,邱某案发后,谢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认为,谢某未取得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法院为维护社会市场经济秩序及商标管理制度,保护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不受侵害,依法判处谢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同时判处其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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