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律缺乏敬畏,认为“随意过户不要紧”
“老赖”0元“卖车”,转移财产获刑7个月
南报网讯(通讯员 古研 记者 张源源)借口要年检,鼓楼区一名男子申请车辆解封后,当日即“0元卖车”,将车过户到亲戚名下。今天(8月22日)下午,鼓楼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并当庭宣判,这名男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被告人沈某今年28岁,2011年时因非法拘禁、聚众斗殴罪被判刑2年多,此外,他与其他6人还需连带承担被害人13万余元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由于身在狱中,沈某名下并无可执行财产。出狱后,他买了一辆白色现代轿车,鼓楼法院对案件执行期间,查到沈某名下的这辆车,随即进行查封。
今年4月,沈某为车辆办理年检时,发现车辆被法院查封。5月5日,他到法院提供6万元担保,申请车辆解封年检。5月7日,他上午刚刚办完车辆年检手续,下午就将车免费“卖”给了自己妻子的一个亲戚,并办理了过户。由于车辆所有权人发生变化,使得法院一时无法继续控制该车辆,直至5月23日,车辆才重新被法院查封。
发现沈某转移财产的事实后,法院将沈某约至法院说明情况,并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显示,早在沈某向法院提出解封申请时,法官即明确告知他,车辆不得过户、年检后需继续被法院查封。但沈某将法院的这些告知当成了“耳旁风”。庭审中他表示过户是为了申请廉租房,并未恶意转移财产,但“没想到事情会这么大”,是自己“太自以为是”。
沈某执行一案承办人、鼓楼法院法官金晶告诉记者,因沈某出狱后没有工作,这辆车是他目前养家的唯一手段,法院处理该案时并未打算直接强制拍卖车辆,而是准备订立还款计划,让沈某用收入分期还钱。但沈某“0元卖车”时明知车辆被查封,却转移财产,已经构成犯罪,案件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
今天下午,鼓楼法院公开审理了沈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沈某的辩护人当庭提交一份证据显示,昨天上午,沈某的家人到法院全额缴纳了13万余元执行款。
案件审理中,主审法官对沈某进行了当庭训诫,告诫其对判决“不当回事”,是对法院没有敬畏之心、对法律没有敬畏之心,这才导致犯罪被诉。
经审理,法院对该案进行当庭宣判。法院认为,沈某对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且存在转移财产行为,情节严重,已经构成犯罪。考虑到沈某属于累犯,再结合他坦白、亲属代为履行还款义务等情节,法院一审对其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