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名牌”涉嫌侵权
百条“九牧王服饰有限公司”男裤被暂扣
南报网讯(记者 张昊 通讯员 仇天宁 刘平 蒋伶俐)在裤装吊牌印上“JOU/WAG(中文译音:九牧王服饰有限公司)”字样,靠着国家驰名商标“九牧王”的知名度蹭销售,这种“傍名牌”的行为涉嫌侵权。记者今天(8月16日)从江宁区市场监管局获悉,上周江宁区刚刚破获一起涉嫌侵犯驰名商标知识产权的侵权案件。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遇到这种在销售商品上突出使用他人商标的“傍名牌”行为,可向工商部门举报。
8月11日上午,“九牧王”商标持有人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的授权代表通过12345举报,称在江宁东山上坊大里保障房一家服装店出现了侵犯“九牧王”商标的傍名牌行为。“我们在接到举报的当天下午就派出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查处。”江宁区市场监管局东山分局局长丁谦林告诉记者,“傍名牌”是指将市场上公认度高的驰、著名商标注册成为自己的公司商号,以便混淆公司名称与品牌名,试图使消费者误以为著名的品牌就是该公司生产的,从而扩大销路获取利润。本来与名牌毫无关系,偏偏要将自己的企业或产品与著名商标产品千方百计扯上关系,有些公司甚至拥有自己的注册商标,但往往不予以明显标识,只在醒目处标注公司的名称,“这种极易造成消费者误认和混淆的‘傍名牌’属于侵权,不但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也直接影响到市场经济秩序发展。”
在服装店,执法现场执法人员看到,服装店的门头挂着“JOU/WAG 九牧王服饰有限公司/授权”的显著标识,在店内销售的裤装吊牌标识上也印有“JOU/WAG(中文译音:九牧王服饰有限公司)”字样。经营业主看到执法人员在清点裤子数量,情绪有些激动:“我的裤子都是从正规渠道进货,进货单据齐全,是合法经营。”“供货公司明确告诉我,可以在店铺标注这样的宣传字样,并不违法。”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九牧王’和‘JOE/ONE’两件国家驰名商标。”执法人员现场解释说,虽然“傍名牌”的裤装商标为“JOU/WAG”,在文字内容上存在差异,但将‘九牧王服饰有限公司’等字样用在显著位置就已经涉嫌侵犯‘九牧王’驰名商标知识产权,“因此我们依法履行相关手续,对你现场销售的147条涉及‘九牧王服饰有限公司’的裤子进行暂扣。”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丁谦林提醒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国家驰名和著名商标受到法律严格保护,任何人都不允许将驰、著名商标作为企业或个体的字号名称来使用。消费者一旦发现这类“傍名牌”行为,都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