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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扰民取证难?栖霞警方在全省率先使用噪音测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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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报网讯 (记者 朱静)6月27日,栖霞公安分局在全省率先使用规范处置生活噪音警情的新设备——声学与振动测量仪,能够在噪音现场采集声音分贝数值。投入使用一个多月来,取得了良好效果。

噪音污染是12345一大投诉难题,栖霞公安分局今年4—6月一共接到946件噪音扰民警情,平均每天10.5件,同时民意110每月平均有8件涉及噪音扰民的不满意短信回访工单。如何解决噪音问题更好地为群众服务,这成为许多基层民警心中的难题。

“基层民警普遍反映,噪音界定不清,每个人对噪音的实际感受不同。而且现场处置效果不佳,情况容易反复,我们来查他们声音就调小,等我们一走声音又大了。噪音不固定,执法记录仪就无法取证。同时,噪音检测需要环保局,夜间的噪音也无法取证。”今日,在迈皋桥派出所,栖霞公安分局有关人士表示。

为此,栖霞公安分局于6月27日在全省率先使用规范处置生活噪音警情的新设备——声学与振动测量仪,能够在噪音现场采集声音分贝数值。“我们为10个派出所和2个警务服务站共发放了12个声学与振动测量仪,经过一个多月的使用,发现效果良好。”

在噪音警情较多的迈皋桥派出所,该所民警表示,通过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BG22337-2008社会生活噪音排放标准》中社会生活噪音排放值进行比对,他们可以现场向群众展示分贝值的差异。

8月5日晚9点30分左右,迈皋桥派出所接到多名群众报警称,丁家庄广场旁高音喇叭噪音扰民。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发现是某一商家在做促销活动,使用高音喇叭扰民。民警现场使用声学与振动测量仪测量后,发现数值远远超过规定标准。于是,民警找到负责人,责令其立即停止播放高音喇叭扰民的问题。面对声学与振动测量仪显示的准确数据,一开始准备抵赖的负责人哑口无言,当场关闭了高音喇叭。

“对于噪音制造者,警方会采取先劝导再警告最后处罚的方式。”栖霞警方表示,先口头警告,如果噪音制造者仍不改正,则对其处以200元罚款。“从以往的用嘴巴劝说到现在的让数据说话,可以让报警人和被举报人能有更形象而直观的理解。使用声学与振动测量仪前,我们的噪音12345群众满意率是74%,使用后一个月群众满意率已达到94%,上升了2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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