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出台
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单独立户申请低保
南报网讯(记者 马道军 实习生 俞晓童)8月1日,我省出台《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包括残疾人就业增收、托底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普及和社会关爱在内的“四大工程”,涉及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社会关爱等多个方面,并明确了24项“惠残”重点任务分工及时间表。
据了解,我省有479.3万残疾人,涉及全省五分之一的家庭,是一个数量多、影响大、特别需要关心和帮助的特殊社会群体。
今天(8月11日),省政府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实施意见》进行解读。
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有了低保保障
近年来,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就,残疾人生活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但同时,全省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还不够完善,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和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与全省平均水平仍有不小差距。
“去年,我省人均年收入低于6000元的残疾人约为21.8万人,有正式就业条件的城乡残疾人实际就业率与社会平均水平相差较大,有近17万名成年无业残疾人没有享受救助和补贴。”省残联理事长高晓平介绍, 从精准扶贫角度考虑,这些残疾人将是帮扶的重点人群。
按照《实施意见》,从今年开始,我省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高晓平说,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多是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由于无法离开监护人或没有房产,只能和父母一起生活,父母若有退休金等收入,就可能无法将其纳入低保范围。今后,对于这部分残疾人,只要单独申请低保,视其为单独立户,将其纳入低保范围,这等于对他们进行了一种兜底保障。
残疾学生可享学前到大学全过程免费教育
目前,在义务教育阶段,我省残疾孩子上学基本不用花钱了,但在高中阶段还在进行收费。
据了解,每年我省均由多名残疾学生参加高考,绝大多数都考上了大学。未来,随着我省教育支持政策的不断完善,会有更多残疾学生升入大学,他们的学费,对残疾人家庭而言,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实施意见》在“重点任务分工”上明确表示,今后将义务教育从盲、聋、智障三类残障扩大到所有残障类别。逐步普及残障儿童学前教育和残障儿童高中阶段教育,落实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政策,让残疾学生从学前到大学全过程教育。
除了免费教育,《实施意见》还提出加大残疾学生资助力度,比如落实学费、住宿费免除和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等政策待遇,让残疾学生上学没有后顾之忧。
今年新建500个“残疾人之家”
《实施意见》还特别提出了建设基层“残疾人之家”,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开展志愿助残服务,发展残疾人服务产业,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让残疾人享受到更多的社会关爱。
所谓“残疾人之家”,就是为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集辅助性就业、日间照料、康复训练、技能培训、文体活动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机构,满足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个性化服务需求。
根据《实施意见》进度安排,今年我省将新建500个“残疾人之家”,更好地满足残疾人个性化服务需求。
此外,自2011年起,全省广泛开展为贫困残疾人家庭募集基本家用电器活动,共募集并捐赠2.9万台彩电、2.3万台洗衣机、1.5万台电饭煲和2.5万台收音机,惠及全省10.6万贫困残疾人家庭。
高晓平表示,没有残疾人的小康,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小康。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是一项艰巨而又光荣的任务。希望在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下,我省残疾人工作能够在未来更进一步,广大残疾人与全省人民一道共创共享全面小康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