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小伙来宁找工作,见财起意“飞抢”金项链
南报网讯(记者 朱静 通讯员 栖文轩)90后的小伙子,因为刚来南京举目无亲,本来应该想着找一份正当工作,可是却动起了违法犯罪的歪脑筋。而此次距离上次抢夺判刑才不过2年。
今年24岁的乐某,系湖北谷城县人。2013年在广东东莞,曾因为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刚出狱不到2年的乐某,本该学会了遵纪守法,好好工作生活。但乐某却“好了伤疤忘了痛”,重蹈覆辙。
今年8月初,乐某来到了南京,本来想找工作的,但因为一时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乐某就沦落街头。8月3日,乐某辗转来到了栖霞区马群地区。当晚9时许,乐某因为身上没有钱,又饿了一天的肚子。此时的他动起了歪脑筋,当时想到马群地铁站的公交车站旁边去想办法偷点钱。但转了几次后,始终没有找到合适的下手机会。
正当乐某万般无奈时,突然发现有两个女士从地铁往这边公交车站这边走,其中一个年纪较大的女子脖子上面带着一条明晃晃的金项链。看见这条金项链后,乐某也不顾自己曾经因为抢夺被判刑的经历,又想再次作案。随后,就跟在那名女子身后,趁其不备,快速冲上前去,双手抓住受害人后颈部的项链,使劲一扯,抢走了项链,得手后一阵狂奔。而据民警事后调查,受害人当时只是感到脖子微微一痛,还没反应过来,嫌疑人就飞奔而去。而当受害人反应过来时,摸了摸脖子,才发现金项链已经不翼而飞,而抢夺嫌疑人早已逃之夭夭。
案发后,受害人立刻报警。栖霞公安分局马群派出所立即安排警力赶到现场,通过对案发地周边的监控进行调取,很快就梳理出了嫌疑人的轨迹,而后顺藤摸瓜,于8月7日10时许,在马群一家网吧内将嫌疑人乐某抓获。
据乐某初步供述,8月3日晚作案得手后,自己一路狂奔,直到凌晨1时许,走到一个水果交易市场内,实在是走不动了,就在那里睡了2个多小时,随后就不停地跑,直到江宁某处收购、加工黄金的店内,将抢来的金项链以1170元的价格卖掉。而后,乐某开房、理发、吃饭、打车花掉一部分,还剩余255元。胆大包天的乐某竟敢在作案4天后,再次返回马群某网吧心安理得的上网,没想到很快就落入了法网。
目前,乐某因涉嫌抢夺罪已被栖霞警方刑事拘留。而因为乐某前次同样因为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根据我国刑法关于累犯的规定,乐某距离前次故意犯罪刑期届满后不足5年又再次实施故意犯罪,将面临累犯的从重处罚。
警方提醒,切不可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违法犯罪,更不可屡教不改。同时,警方还提醒市民,如果遭遇抢夺、抢劫、盗窃等犯罪,在势单力孤时,尽量不要与嫌疑人发生正面冲突,应记清楚嫌疑人的面貌特征,尽快报警,以便于警方尽快破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