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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重病丈夫拒扶养,法援助力拿到补偿款

南报网讯(通讯员 高司 记者 邹伟)日前,受援人袁某给高淳区法律援助中心打来电话表示感谢,因为她已经全部拿到其丈夫给付的补偿款了。

袁某与其丈夫刘某于2009年登记结婚,未生育子女,婚后感情一般。2014年8月,袁某被诊断为结节性霍奇金淋巴细胞瘤。数次住院治疗,花费了大额医药费。而袁某患病期间,刘某从未照料过袁某,也未支付分文医药费,严重伤害了夫妻间感情。不得已,袁某年迈的老母亲来到高淳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高淳区法律援助中心初步了解后得知,袁某只是要求其丈夫能够尽到夫妻间的扶养义务,帮助其度过难关。法援律师当即通过电话约见刘某。在反复的说理讲法、利弊分析下,刘某终于答应采取积极的态度面对,努力筹款为妻子袁某承担医药费。但之后的数月中,刘某并未做到。无奈之下,法援律师代理袁某将起诉状送至区人民法院立案。

律师认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在庭审过程中,法援律师据理力争,详细表述了自己的代理意见,并在调解过程中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终说服袁某丈夫刘某,签下调解协议。双方自愿离婚,而刘某分两次给付袁某补偿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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